那几个混混此时离巷子口最近,若是不赶紧跑被抓住的几率太大了。
混混朝着公安相反的方位跑。
集市上的人现在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到处蹿动。
不到一会的功夫,就发生了人踩人的踩踏事件。
“死人了,有人被刀捅死了……”
——
许默在天亮之前回到以前住的茅草屋。
打了水将自己一身血污洗干净又将衣服上的血迹都搓掉,这才松了口气。
他躺回床上,掏出身上的两百二十块钱。
还是很有成就感。
若是每天都能弄到一头野猪去卖就好了。
以前他是不敢把倒卖的事情搞得太大。
怕被人发现。
但是他现在觉得,一次也是做,无数次也是做,何不把事情做大些。
毕竟他现在需要很多的钱。
若单单只靠打猎是远远不够的。
并且,每次去打猎也不一定有猎物。
许默思索了会。
刚才那些混混倒是给了他一些启发。
何不当个中间商,收购一些比较便宜的粮食或者农作物,他再来赚这个差价。
就如大米,他可以收到七毛一斤的大米,但是,他转手卖的话,可以卖到一块二
这中间就有五毛的差价。
一斤五毛。
一百斤就是五十块。
一千斤就是五百块。
其中的利润还是很客观的。
除了大米,还有别的东西也可以收。
听说像那些水果产地,水果是很便宜的。
若是能到那些地方将水果拉到本地来卖,利润就更客观了。
只是这样的风险会非常的大。
但是有句话怎么讲来着。
富贵险中求,想要致富,不是躺在床上想想就行的。
许默有了决定,心中也不那么慌乱了。
手中的钱他又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做生意是需要本钱的。
他以前赚的钱都给了刘小兰,但是现在,他需要留一部分在身上。
这事得跟刘小兰说说。
娘应该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