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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血痕学二(第1页)

所谓滴落状血迹,是指血滴在空中飞行的时候,只受到重力作用滴落在客体上,形成的血迹状态。

其痕迹的基本形状为正圆形,相当容易辨认。

其中的关键,就在于这个“只”

字:

“只”

受到重力作用。

换句话说,那个受伤的人需要站在原地保持不动,而且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才会形成这种血迹。

那这就有问题了。

如果受伤的是苏玉娘,她为什么会站在原地不动?

如果她暂时没有被束缚,还有一定自由行动的能力,那按常理推断,她应该在快移动位置,以躲避抓捕,或者是奋力反抗才对。

很显然,这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大量的肢体动作和水平位移。

而人类在反抗争斗之时的肢体动作,是不可能没有横向移动的度分量的。

这个道理,即便是没有学过法医和刑侦相关课程的人也能理解。

只要想一想看过的低成本科幻片、以及血浆cut片里面,那种只会上下挥动手臂砸击的劣质机器人就能明白,这种动作有多么可笑,正常人不可能在躲避伤害的时候做出这种动作。

但反过来,如果她没有自由行动的权限,那绑匪绑人,不应该是越快撤离现场越好吗?在这现场干站着是在等什么?难道他们还要在这屋里审讯?

这逻辑上一样也说不过去。

既然要审讯,而且本来就是来绑架的,为什么不干脆转移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再慢慢审讯?

矛盾之处一旦被现,往往就是还原真相的钥匙。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绑匪的根本目标是陈逸自己。

因为此行没有达成目标,为了要快问出自己的下落,所以才在原地站了很久用来问话……甚至是拷问。

但这又跟另一个线索自相矛盾了。

在床上的时候,苏玉娘挣扎如此剧烈,那为什么被押到床下的时候却一动不动?

如果是清醒的状态,那这就非常不合逻辑,人的性格和动机很难生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那如果当时她遭受重创了呢?已经丧失了行动能力,比如说已经被击晕了,那为什么又没有出现倒地拖拽、搬运造成的【擦拭状血迹】和【撞击状血迹】?

要知道【滴落状血迹】只有单纯受到重力的作用才会形成。

如果伤者稍有动弹,为血滴下落的时候施加了水平方向上的分力,那所形成的血迹便不再是【滴落状血迹】。

而应该表现为【环状血迹】才对。

二者在血痕学上是有明确的区别指标的。

环形血迹的直径在-毫米范围,比滴落状血迹要大得多,周围还一定会有锯齿状的喷溅,然而在这屋里却完全看不到这种情况。

陈逸前世看过一篇叫做《犯罪现场血迹形态的内在关系探讨》的论文,作者是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的潘韬(中图分类号:d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oo-(o)o-oo-o),里面就明确地提出了,一定要注意这种情况。

这篇ki上的论文里面,有一句原话就是:“如果在离开尸体一定距离的地方,现了孤立或成趟的滴落状血迹,这些血迹很有可能是作案人遗留的。”

现在虽然没有尸体,但却能明确一点:当时在场之人中的某一位受伤的位置,就是在床上或者床边。

而苏玉娘的床的位置,离这一滩滴落状血迹还有大概三米的距离。

种种异常,让陈逸觉得思绪有些纷乱,不由得甩了甩头,深呼吸一口气之后,再次静下心来梳理了一下案现场的线索,想要还原当时各个涉案人员的行动路线、肢体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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