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贝尔摩德大街!
一间老旧的公寓的浴室里,马修站在站在镜子前,愣愣的看着镜中的自己,他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样貌。
黑白肤的欧洲人模样,五官深邃有层次,容貌硬朗不失俊秀,长得……十分有成为太太乐的潜质。
往身下一看,只觉得潜质更加雄厚。
若不是穿越的时间和地点不对,马修岂会让那转轮王嫪毐专美于前?
“……我是谁?”
马修喃喃道,看自己的面相,应该是地中海北岸的南欧人……或者说意大利人。
穿个西装,打个领带,再叼個雪茄,来一句god-father,妥妥的odoney。
老罗马正金鹰红旗的那种!
说来也巧,马修穿越前是华夏北方人,家住哲里木盟,罗马正统了属于是!
“不过……我怎么不是金?”
马修捋了捋自己与前世一般的乌黑靓丽,du?ngdu?ngdu?ng的头,疑惑道。
那个凯撒·加图索不就是金吗……哦,差点忘了,金在罗马帝国属于蛮族,是战俘和奴隶才有的。
镜子下方,盥洗台前摆着两样东西,一把黑色哑光的伯莱塔f手枪,还有一个硬皮日记本。
马修拿起手枪,熟练的卸下弹匣,拉开套筒,取出已经上膛的毫米帕拉贝鲁姆手枪弹,而后拆开套筒,取出枪管和复进簧。
大脑还没反应过来,手指已经开始动作,又轻车熟路的将所有零件组装成了一把枪。
“这枪械熟练度……都可以跟阿祖比组枪了……”
马修有些皱眉,喃喃说道。
就算美帝的学生分不清游戏内外的枪声,也分不清校园内外的枪声,但他这种对枪械的熟练度,明显标了!
这完全是肌肉记忆!
马修抿了抿嘴,不详的预感在心底弥漫,我真的是个无忧无虑的学生吗?
作为捕蛇者,许应一直老老实实勤恳本分,直到这一天,他捉到一条不一样的蛇三月初一,神州大地,处处香火袅袅,守护着各个村落乡镇城郭州郡的神像纷纷苏醒,享受黎民百姓的祭祀。然而,从这一天开始,天下已乱。本书又名九九六修仙零零七也修真内卷卷到死谁TM也别想飞升好坑坑大坑深扶我起来三十五岁那年,我的福报来了及许大妖王现形记等!...
只要你有一颗狂热执着的心,在哪儿,都是金子。一个中国特警教官在美国当警察的那些惊心故事。...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