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闻君道:“他也受伤了,这里的巫医排斥外族人,还得请你帮他看一看。”
苦云旗睁大双眼:“不会和里面那位,伤的是同一个位置吧?你刺的?你也太狠心了!”
“别问了。”
沈闻君有些烦躁:“不是我刺的,是他自己下手的,应该不会太重。
总之是差不多的伤法,你看着带着药过去。”
“你这……你俩不是早就议婚了吗?虽然礼未成,但早就有了名份?”
“我只是想找一个合适的人成亲,生子,书生就很合适,有文采也听话,将来生的孩子也不会像我一样没有学问。
可谁能想到他并非书生,还是个草原人!”
经过骆府一事,沈闻君已有意与草原人和解,但草原人终究是草原人,与之友好相处是一回事,成婚生子又是另一回事。
她想来想去,犹豫很久,还是觉得朝格不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我们这样的身份,怎么可能与一个草原人成婚?焉知他没有异心?若是草原的势力因我的关系趁机害了所有人,那该怎么办?你是一点都不担心吗?”
苦云旗不知道怎么说她好了。
小姑娘家家,心思忒重了。
一直以为这两个人两情相悦,没想到是剃头担子一头热。
草原郎那边已经死去活来了,而沈闻君这模样,显然还没开窍。
只挑一个合适的人成亲生子,意思是只要有人符合她心中的条件,她便可接受,从头到尾,没有提过一个喜欢或者爱字。
也不知道该说她多情还是无情。
对待处于弱势位置的故友,她全心全意地信任,对于表面看起来活泼健康的异族少年郎,人家将一颗心都捧出来,她仍怀疑别有用心。
苦云旗看了屋内挣扎的左思伦一眼,“有时候表面看到的,未必是真实的。
你这位故友很不简单,嘴上说着麻沸散伤脑子,可我摸脉现,他用过不少迷惑神智的药物。”
沈闻君想起他这些年的伪装,点头应道:“他这些年过得一定很不容易。”
苦云旗问:“那朝格呢?”
沈闻君想起他海那赫部的身份,肃然道:“海那赫部骁勇善战,他这样的男儿一定常年驰骋草原之上,身体康健,比之阿都好上不少,至少在用你的药物时,能比阿都更忍痛。”
这心简直偏到望京去了。
苦云旗忍不住为朝格说句公道话:“那你可说错了,我观朝格上马时右腿不自然,应是在幼年时期受过重伤,经过这么多年仍有遗症。
还有他额上红绳,细细的一根绕过去,比大姑娘还俏,可你若细看过去就会现,他额头上有一道疤痕。
再说他那睡眠,住在他隔壁,起夜经常看到他起来转来转去睡不着,站在院里等露水。
这倒让我想起一件事,听说幼年皮肤被烫之人,疤痕一辈子除之不去,时而有瘙痒之感,夏日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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