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下拉,还是合同。
法务原以为这是不同专家写出来给自己做对比的。
结果一看,还真不是。
上面那份虽然厚重了很多,但还是能看出这是一份运营代理合同。
这份内容框架全变了。
细看一下,懵了。
咋就变成了经纪人合同?
法务有些纠结。
大小姐也没交代要签这个,应该不是自己工作范围了吧……
不过……
要是能把这金宝贝给签下来。
肯定是大好事!
老板明确说了要深度合作呢!
至于江平愿不愿意?
既然能把合同过来,
应该有他的考量吧,
很可能是被老板的诚意给感动了。
这事老板同意,江平同意,自己一个打工人还能拒绝不成?
要是为了摸鱼,直接丢下不管,估计就不是卷铺走人这么简单。
当下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审下去。
不对,应该说学习才对。
审个毛线!
面对这种级别的合同。
自己和江平区别真不大。
就认个字。
别说大佬出的合同会不会有问题。
就算有问题,真要告,你能告赢?
谁这么想不开会去和他们掰头。
反正自己不行,
总之有问题也别喊我,我是友军。
核对了半小时,头上仅剩的托尼快要脱离的时候。
终于完成了。
宋婷爸妈早就等急了,见法务停工,马上问道:“怎么样,能成不?”
多新鲜……这话等于问奔波儿灞能不能让你吃上唐僧肉……
法务硬着头皮道:“我核对过了。”
核对过了,没有错别字。
宋婷爸妈已经着急地一手抢过合同道:
“成!
那就签!”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