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坐在沙发上,大大咧咧翘着二郎腿,撑着脑袋,看着我被赵冰糖牵出来,翘起了嘴角。
我爬到他身前,抬头看着他,犹豫着要不要主动伸出舌头,好更像一只小狗。
“柠檬,转过来,屁股对着我。”
我挪动四肢,转过身去,把高高翘起的屁股朝向他。
既然没有吐舌头,干脆摇摇尾巴吧,于是我摇动屁股,感受着体内肛塞的挪动。
这样尾巴应该动了吧,我想。
他捏住了我的脚趾,向下把我的脚掌撑展。
“别动啊……”
他话音未毕,我的脚心随即传来了钻心的痒,他好像正在我的脚底写字,一笔一画,仔细勾勒。
我死死咬住嘴唇,保持着身体的静止。
如果是从前,大概我会晃动脚腕或者干脆跑开,当然,最终仍会在他的残酷调教下就范。
不过时至今日,我是很乖的、无聊的张柠檬,不用他再麻烦的惩诫我了。
左脚写完了,他换了右脚,两只脚都写完了,他问我。
“知道写的什么么?”
“主人,我不知道。”
我放松紧绷的神经,张开嘴巴呼吸着,嘴唇已经嵌上了深深的牙印。
“你的名字,柠——檬——”
他说每个字的时候,又挑逗般的用手指划过我的脚心,我的脚趾不再被他的手攥着掰开,于是又本能的蜷了起来。
“松开之前记得提醒冰糖,要先把名字擦掉,踩到了可不吉利。”
我没说话,想着自己的身体都已经被他踩到脚下无数次了,名字被自己踩到脚下又如何,真是奇怪的封建迷信。
他慢悠悠的说着:“你看,假如这里的狗不只你一条……我从正面能通过脸,知道谁是谁。”
“我从背面看,也能通过脚底的名字,知道谁是谁了,是不是很巧妙。”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