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屁股还没坐热呢,就急着要走?
袁靓好奇打量对面那美人。
雪肤红唇,眉目如画,骨相玲珑。
那双大而亮的大眼睛,偏生带了桃花,只被她看一眼,就觉得要被吸进去。
“啧,”
袁靓抿了口鸡尾酒:“让你邂逅京爷呢,结果你说走?看不起我们京城人是吗?”
袁靓自然不知黎嫚的心灰。
刚才,无意听见宋轻臣在京城,这让她连日来患得患失的心,达到了顶峰。
他来了,却没告诉她。
黎嫚暗淡了眼神,附她跟前,悄声:“他也在,就在后面四合院。”
袁靓爽朗的笑出声来:“那必须不走了。
等着,配合点,醋不死他。”
黎嫚赶紧捏了捏袁靓的手,示意她小点声。
那手已经在翻通讯录,瞄准目标,直接电话过去:
“来,什刹海这边酒吧,你有福了,角色扮演校花的男朋友。
记得,穿上你迄今为止最值钱的一身行头,再把你爸的宾利偷开出来。”
黎嫚哭笑不得,要走的身体,被袁靓死死摁住。
有目光若有若无扫过来,带着欲,想剥掉衣服,看透看遍黎嫚胴体的色相。
是来自叶知秋那个方位的目光,隐约还有男人的声音:
“服务员,给那边送个果盘,再弄个刺身拼盘,放上这个。”
男人递过了名片。
这是色令智昏,顾不得身旁有别人了?
遇见这种尤物不容易,必须立马勾钓。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