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用灶上的小锅,熬了点稠稠的米汤,又去柴火垛子里翻出来一个竹节桶洗涮干净,给小家伙当饭碗。
“乖乖吃饭,壮壮长大!”
尚未睁开眼的小黑狗,似是闻到了饭香,嗅着鼻子连摔带滚的爬过来,吭哧吭哧的吃了起来。
“还边说,你这小家伙的胃口倒真是挺壮,不如就叫你壮壮吧!”
“好不好,壮壮?”
“哼嗯~”
回答她的,是小黑狗埋头干饭时发出的鼻音,还有疯狂甩动的小粗尾巴根。
看这配合的程度,似是对壮壮这个名字异常满意。
安置好小家伙,她自己也简单吃了点东西,洗漱一番后便回了房间换药。
幸好,她抽屉里还有一面小镜子,正好和梳妆台上的镜子一前一后配合,上药倒也不是难事。
如今冷静下来,她越想心中越是来气!
究竟是哪个鳖孙,竟干背后下黑手害人性命这种断子绝孙的事情。
若真让她查出来,是谁下的黑手,哼!
对方让她死,那她定让对方生不如死!
“咚,咚,咚……”
她刚换好药,父母房间里的座钟就连着响了8声,到晚上8点了。
这个点,村里人大部分都才刚吃完晚饭。
男的开始聚在一起吹牛,喝茶、喝酒、抽烟,聊的不是荤段子,就是村里大寡妇小媳妇儿那点破事。
女的不是在家切猪草,就是收拾家务。
幸好她家只养了一头猪,猪草她大哥上午就打回来煮好了,她回来后只要直接喂。
家里养的鸡,早上放出去时喂一顿,傍晚自己会回窝。
她只要天黑后把后院的鸡笼门关好,防止黄鼠狼来偷鸡就行。
如今她所有的琐事都办清了,余下睡前的时间都由自己支配。
于是她一边掏出杂志,一边掏出笔记本,准备边看边记录灵感,为接下来的创作投稿做准备。
然而,她刚翻开笔记本,就被上面写的恋爱日记惊呆了。
抛开别的不说,原主这文笔细腻、感情真挚的日记内容,妥妥的就是直接素材。
然而这些,大部分只是她的内心独白,记录为主。
脑海里想起来真正刺激的内容,是原主送出去的那一封封情书。
那真是字字斟酌,句句打磨,改了又改,绝对是匠心之作!
“不行,那些情书得拿回来!”
那些情书,放在刘志那狗东西的手里,将来铁定是把柄。
她要是拿回来,稍作改动和整理,寄出去后极有可能就是千字7块呀!
打定主意后,邱秀英当即撂下了笔,起身就往外走……
看清楚擦亮眼
月亮在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一阵阵吵闹的笑声。
“哎,刘志,你今天到底得手了没,给大家交个底!”
“就是,刘志你到底行不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