倏然间!
“官军杀来了!”
远方,突然响起一声惊恐的大叫。
这一声!
仿佛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贼兵弃了赵云,开始四散奔逃。
这是黄巾军的特点:顺风神!
逆风狗!
“呼呼~”
胸腔剧烈起伏的赵云,如释重负,要是孙瑾还不杀出城来,他今日说不定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这一刻,赵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再勇猛,终究只是一个人。
若非黄巾力士不习军阵,别说杀光,就连他自己能不能活着都是问题。
在想到,历史上初期的刘备有关张两大猛将,但也屡战屡败,这就说明个人勇武,在千军万马之前真的非常渺小。
君不见,吕布勇冠天下,最终却落得白门楼身殒,悲呼哀哉!
而在乱世,勇武固然重要,但最重要还得有势。
赵云紧握着血迹斑斑的枪杆,暗道:“我赵云今日无势,来日我便造势!
三千常山郡兵杀出元氏城后,上万黄巾贼惊慌四散,当他们准备钻入光秃秃的山林时,林中陡然升起浓烟,火借风势,山林瞬间被点燃,熊熊烈火四下蔓延。
之前跑进林中的黄巾贼,仓惶掉头,可还是有很多人没能跑过大火,被活活烧死,凄厉的惨叫声,好似地狱的哀嚎。
前有大火阻路,后有追兵,上万黄巾贼面临绝境。
“肥子,和官军拼了!”
正所谓兔子急了还咬人,既然无法越过大火,一名身型魁梧的黑脸汉子,开始鼓动一众贼兵与身后追兵拼了!
黑脸汉子身旁,一名身高体宽的胖子,哭丧着脸道:“黑子,俺家伙事都扔球了!”
刚刚逃跑时,大家只恨少长了两条腿;像武器这种影响逃亡度的东西,早就扔掉了,手中没了武器难道赤手空拳和官兵拼吗?
这与送死有何差别?
而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呢?高胖子嘟囔道:“要不投了吧!”
他们从贼,不过就是为了能活下去,现在白白去送死,有意义吗?
“投了吧!”
混乱的贼兵中,有人跟着附和了起来。
闻言,很多慌乱的黄巾贼,眼睛一亮,既然跑不掉、打不过,不如就投降吧!
说不定还能活下去。
另一边,元氏城南门外,大地猩红,一地死尸。
褚燕手下的攻城部队,在得到东门溃兵传来的消息后,马上就撤了下来。
南大营里,褚燕面色铁青,拳头捏得咯吱作响,怒不可遏地咆哮:“赵云!
我要杀了你!”
他这么相信赵云,没想到赵云居然把他最敬重的结义兄长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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