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麦尔斯:“我明明可以抢,但还好心跟你讲道理!”
麦尔斯回想了一下从一开始在地穴遇上血之始祖,再到他跟精灵女王情不自禁的转战精灵王的寝宫的画面。
似乎……
…把人给遗忘在了地穴里?
换做是没被麦尔斯夺走加护的赫拉萝丝还能强行冲出来,现在赫拉萝丝只不过是一只身怀一堆用不了的技能的普通血族。
弱小,可怜,又无助,还逃不出地穴。
麦尔斯意识到的是自己的疏忽把赫拉萝丝给遗忘到了地穴里,还是华莱仕提醒才想起这个前始祖来。
“把人接出来吧!”
虽然赫拉萝丝在麦尔斯眼里已经没有价值了,在地穴里关一辈子也无所谓,既然华莱仕想见见老朋友,麦尔斯便吩咐精灵女王跑一趟把人带回来了。
着听话的精灵女王,一直在观察到华莱仕暗自点头,对这个大孙子的手段还是肯定的。
没一会儿精灵女王就带着好像哭过的小萝莉出现在广场上,带到麦尔斯和华莱仕跟前。
赫拉萝丝一抬头,见到麦尔斯就忍不住哭诉道:“呜呜,一百年呐一百年,从来没感觉自由离我这么近,又那么远过!”
给人家孩子都委屈哭了。
麦尔斯了眼,好歹赫拉萝丝还穿着一身精灵女王不知道从哪找来的衣服,好歹没带着一身圣光出来。
当华莱仕转头向这只白毛萝莉的时候,打量了几眼,好像在和印象中的血之始祖对比一样。
“…不对吧。”
华莱仕不管怎么比较,都无法和印象中在战场上见过的血之始祖对上。
怎么说呢。
华莱仕印象中的血之始祖,用几个名词概括如下:
御·姐,S·曲·线,大·长·腿。
现在血之始祖:
萝·莉,平·板,小·短·腿。
唯一可能对的上的就是一头标志性的白毛和吸血鬼的竖瞳了。
“这谁啊?”
华莱仕压根和印象中的血之始祖对不上,指着赫拉萝丝问麦尔斯从哪拐来的萝莉。
“你才是谁呢!”
被人指着问是谁的赫拉萝丝感觉受到了冒犯,也不哭了,盯着这个没礼貌的老头反问道。
赫拉萝丝可没精灵女王那么好的记性。
何况她本身也没出现在战场上多少次,露面都很少,每次战斗都在摸鱼,给魔族的印象就是个二五仔形象。
人族魔族都视为其为眼中钉,肉中刺。
要不然赫拉萝丝怎么被魔王派去远离战场的精灵庭院消灭精灵种,就怕这个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二五仔搞事情。
对同为人族的人类大军手下留情,对身为异族的精灵种重拳出击,灭其全族。
某种方面这家伙也是个狠人。
精灵庭院在边境,那就是邦德家的领土范围内,那就能强制征收,无法违抗领主的命令。
“血之始祖,赫拉萝丝·萝丝莉丝。”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穿成三次高考落榜的文盲爱豆,参加学霸云集的国风旅游综艺,全网都在等温希出丑!谁知温希绑定了抽卡系统,上可召唤文人附身挥斥方遒,下可打卡名胜古迹触发祥瑞。农田干旱,她提词昨夜雨疏风骤触发天降甘霖,拯救水稻千万亩。景区濒临破产,她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带火庐山,引得数万网友打卡,扭转乾坤。华夏武学落寞,她诗剑双绝附身,一首侠客行复兴国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温希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火了。盘活旅游经济,引领国风复兴,扬我华夏文化!每到一处,温希就多了一座城的粉丝。网友纷纷献上膝盖当初群嘲文盲温希上节目当小丑,现在小丑竟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