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3章(第2页)

礼品袋是她在多伦多的“邵博士”

便利店买的,硬纸壳的,尽管她折叠得小心,可从多伦多到纽约这一路颠沛,早已被压得不成形了。

等先勇“打扮”

停当,他们就出发去“蒂芙尼”

给阿嬷买了个经典款的胸针,三片金树叶上点缀着几颗小小的蓝宝石,九百多美金,在先勇的预算以内。

兰珍跟店员额外要了一个大购物袋,把围巾装进去。

看着她把围巾从一个袋子转换到另一个袋子,先勇嘴碎:“我就跟你讲,这个东西又不值钱,又不实用。

——现在天这么热,谁要戴这个围巾啊?”

这两天,和多伦多同在北美东海岸的纽约转暖,简直热。

兰珍确实有点后悔这个礼物送得很不合时宜,季节不对了。

而且她本来是要雄心勃勃地织那种长围巾,两边有流苏拖下来,老人家戴在脖子上一定有一份潇洒飘逸。

结果一时不知怎么收针,最后临时改方案,愣把围巾织成了一个长长的套头围脖,拖到肚皮上面,简直像挂了串夏威夷花环———又秃秃的光有环,没有花。

这时候被先勇一聒噪,她心里很不高兴,堆了几天的不满“砰”

地一下爆发了,但是她的爆发也还是那么有理有据的:“你好机车(你好烦)!

你什么时候告诉过我?我怎么不记得?你明明说的是‘人家很有钱,看不上’。

你并没有说不实用啊!

而且这是我的心意,你干嘛在那里一直讲一直讲。

如果你觉得我送的围巾很丢人,那我就不去了,你自己去就好,反正又不是我的阿嬷!”

她果然站下来不走了。

先勇看她气哄哄的,难得发点小脾气,倒服软了,搂着她哄道:“好好好,我不机车了,我错了,ok?”

兰珍嘴上没搭腔,可是在心里谅解了他。

她知道,先勇今天尤其讨厌,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作为台北常家这一支的后人,来纽约履行职责——帮阿嬷祝寿。

所以心里不免有些没着没落的。

和他在一起二十年,兰珍从先勇母亲那里零零散散听说过一些阿嬷和常家的恩恩怨怨,当然,由先勇母亲这个外人传到她这个外人的耳朵里,有的细节也许已经失真了,但大致的情由应该是差不离的:

阿嬷原是先勇祖父——一位国军将领的副官的太太。

副官在抗战时阵亡了,祖父是个重情重义的好长官,于是抚恤了一下新寡的副官太太,先是从经济和精神上去抚恤她,后来不知怎么就变成了从肉体上去抚恤了。

先勇的祖母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也没有太当回事。

毕竟,祖父那时候正是虎狼之年,政坛又得意得很,血气方刚的男人有些风花雪月的事情本来也没什么稀奇,何况祖父过往的风花雪月实在太多,从南京到重庆,一路花名在外。

他那载入史册的一句名言就是:“狗日的,老子为国杀敌,玩几个娘们儿怎么了?”

等祖母意识到此番不同往日,危险重重之时,老头子已经离不开这个小女人了,一副心肝连带肠拐子都在她身上。

在最动荡的时代,公务缠身的时候,老头子居然还想方设法地把小女人从大陆一路弄到了台湾——还有小女人的亡夫留给她的儿子。

由于先勇祖母对主权的坚决捍卫,这个女人一直算个没名没分的外室,连如夫人都不是——哪怕后来给老头子在外头生了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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