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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第1页)

这汉子和他媳妇一看,真不是鬼,鬼怎会打喷嚏?

于是这汉子赶紧走上来,拿根树枝拨火:“你一看就没生过火,中间要空起来。”

手上三下两下的给摆弄着,又扔了几根柴上来,果然不一会儿烟就小了下去,火势渐渐燃了起来。

叶乐乐舒了口气,抹了把脸。

她说是厨艺好,但也没烧过火,自小佟父佟母就把她养得金贵,将来要送入府去伺候主子,目标就是盯着何府的几位少爷,往房里一等丫鬟的位置瞄的。

精细活学了不少,粗活一样不会。

进了府要烧个菜,柴火也自有粗使丫鬟侍弄的。

算到叶乐乐的的前世,更是连柴火也没见过,最原始的也是烧藕煤了。

此时火一生起,叶乐乐暖和之下,又觉得手脚有些痒痒的,只不停的揉着手脚。

这对夫妇也围了过来一起烤火,闲搭两句,也热络了起来。

这媳妇还掏出一小盒蚌油让叶乐乐擦手,免得生了冻疮。

这汉子姓李,人称李三,他媳妇姓孙。

孙娘子的娘家在景州,当年机缘巧合下远嫁了林木郡下的溪谷县,好容易生了个儿子,才知道父母的心,就闹着要回娘家来看看。

遥程远路的来了,本来是要多住些时日的,最近听得人心惶惶的,也顾不上孩子不宜大冷天里奔波,带着他赶紧回溪谷去。

叶乐乐看这孩子大约一岁半的样子,虎头虎脑的生得可爱,这么一路颠簸,他还睡得正香。

不由得用指头去摸了摸他的脸:“是个有福的,一看就是吃得睡得。”

孙娘子闻言满面笑容:“嗯,这么小,一顿也能吃大半碗饭,真怕养不活他。”

语气中却是没有半点不喜的样子。

因李三多些心眼,觉着叶乐乐孤身一个女子赶路很是奇怪,叶乐乐少不得将原先编好的话拿来蒙他:只说自己原先父母双亡,后头叔父婶娘做主将她嫁给了鲁南一户人家,当时嫁过去就是给相公冲喜的,岂料相公也没撑几年,去了。

婆家看她生厌,就将她赶了出来。

她熬不过,就想来寻叔父,但却遍寻不着,只好再回鲁南,求着婆家收容。

李三还好,孙娘子一听,就觉着叶乐乐可怜,就道:“还不如去咱们溪谷呢,自立个女户,苦是苦些,也省得受气。”

原来溪谷处地偏远,人口稀少,往南去是一片人迹荒芜的地方,如今县长请示了上官,要做出些政绩来,就下了令,溪谷往南去的荒地,只要有人向官府报备了,再去开垦出来,便可算做是自己的田地。

便是外来人口也使得,登记齐备便可在此落户。

大黎是个真正以国都为发展中心的国家,越近黎都,越是寸土寸金,偏远如溪谷,竟还有土地白送的。

叶乐乐心想,这县长也见识不凡,想来是为了吸引人气,等到人口充足,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还怕交不上税?税金增加,他的政绩自然也是一片大好。

只是听说这项政令已下达一年之久,到溪谷开荒的人仍是不多。

这恐怕也有古代信息不便捷的原因了。

叶乐乐便动了心,仔细同李三和孙娘子打听溪谷的情形,听得此地四季分明,土地也算肥沃,只是蛇虫鼠蚁多些,且虽然山多,但只是小山丘,多费些力气也可移成平地。

她几乎就已经打定了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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