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侠,喜事。
初为河南新息令,民爱之,买田而居。
后通判黄州,转知泸州,殁。
任伋与其兄任孜,相继举进士中第,知名于当时。
眉州人皆敬之,号之“二任”
,“吾州之豪任公子,少年盛壮日千里”
,而父亲苏洵在世时,尤其与二人厚善。
苏轼做梦也想不到,此次为老乡送行的去处黄州,十年后将成了他生命中刻骨铭心的所在,黄州可谓是日后令苏轼真正脱胎换骨的地方。
闲暇时候,苏轼开始相继作些诗。
先是秀州(除海宁外的今嘉兴地区与今上海的吴淞江以南部分)的僧人本莹(慧空)来访,苏轼作诗“静中不自胜,不若听所之”
,来劝说僧人本莹人处世间不可能达到完全的清静。
接下来,苏轼又给京兆人(今西安)石苍舒(字才美)寄诗,表达了自己对于书法的理解。
石苍舒官为承事郎通判保安库。
善行草,有骨气。
弄笔日久,以至于堆在墙角的秃笔如山。
书法理论经营在心,舒卷随手而自如,人谓其已得“草圣三昧”
。
可苏轼认为“人生识字忧患始,姓名粗记可以休”
,认为人一旦开始认识字,对世事就开始患得患失起来了。
自己对于书法的认识则是“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
,这也是对宋人书法“尚意”
指向的高度概括。
太原人王颐赴福建路建州钱监(监督钱币的铸造和流通的官职)任之前,来找苏轼求诗及草书。
苏轼在凤翔时,还是武功令的王颐(字正父)就与之相厚,还送过苏轼一方“凤咮砚”
和一只盛放舍利的龟形铜盒。
面对故旧,苏轼欣然提笔作了首诗赠与王颐,至于草书,苏轼借用了东汉书法家张芝“下笔必为楷,则匆匆不暇草书”
的典故,对王颐开玩笑说,我就留一首诗道个别算了,至于草书嘛,成天光写楷书了,我也觉得真是没时间来写。
熙宁二年四月,朝廷下诏要求商议学校贡举之法,命令两制、两省、待制以上、御史台、三司、三馆等臣僚一个月内要把商议的结果汇总后报告朝廷。
这大概是王安石的手笔,其目的是要着意变更贡举之法,即今后考试不再考诗赋和明经诸科,考进士就以经义和论策为主。
作为政治任务,五月间,苏轼以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的身份写了一篇状文,向朝廷上奏了自己的看法。
苏轼认为,获得人才的方法,在于了解人的才能。
而了解人的才能的方法,在于考察人的实际办事效果。
贡举制度已经实行了百年,有人主张实行策论考试而罢去诗赋项目,从语言的文辞来说,策论有用诗赋无用,而从国家的政事来说,诗赋和策论则是均为用处的。
那些个进士日夜研习儒家经传,兼修子书、史书,可以说是博览群书、融会贯通了,但一旦从政,这些东西又能用得上多少?
上奏之后,苏轼所能做的只能是战战兢兢,“伏候敕旨”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