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的人才刚刚离开,李暮听到身后的宴会厅大门再次被推开,好像又有人走了出来。
李暮只想独自待会,但好像期望又落空了。
只听一双马靴敲击地面的声音越来越近,李暮只好转过头去,见一位戴着复古面纱宽檐帽的女士突然出现,打破了自己的宁静。
这位女士穿着一身类似骑装的西装外套,她步伐轻盈,身高比李暮略矮。
与会场中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猎人相比,她穿得有些朴素了,这与晚宴的繁华氛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投向李暮的目光,闪烁着复杂的情绪,还好这些异样都被挡在了面纱之后。
原本,这位女士好像是在寻找某个特定的目标。
但当她的眼神与李暮相遇时,一个轻松的称呼,不自觉的就打破了空气中的沉默:
“嗨,子爵先生。”
李暮对于这个称呼显得有些意外,他的眉头微微一挑,心中泛起一丝困惑。
毕竟,知道他是子爵的朋友,一般都不会在公开场合叫破他的身份。
但如果说这是敌人,她的语气又过分熟络了。
关键是,他没听过这个声音。
按照李暮一贯的原则,他并不愿意过多地涉入未知的纠葛中,尤其是当这个纠葛与他过去的身份有关时。
面对这位神秘的女士,李暮只是保持着礼貌和距离地回应:
“抱歉,请问我们见过吗?”
而这位女士的反应也出乎意料,她轻轻地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应该没有。”
简短的回答后,两人之间的气氛就陷入了诡异的尴尬当中。
李暮顿了顿,率先打破了沉默,他并没有继续追问,而是选择了礼貌地告别:
“祝你好运,女士,那么再见。”
就在他与这个女人擦肩而过时,李暮瞥见她的西装外套微微翻起,看到她腋下枪袋中的武器,那是一把s&913913ls9手枪。
李暮顿时一愣,随即又偏开了视线,此时他的目光好像失去了焦距。
是这把枪吗?
那好像是晨曦最喜欢的武器呢。
晨曦曾说过,史密斯-韦森的调色师是应该加鸡腿的,这家工厂出产的珍珠白配色与她很搭;
她还说这种枪比较贵,一般也不容易撞款;
她还说如果没有经过充分的训练,这种枪一般人可打不好,而且经过她亲自改装的枪,稳定性还不错,用着很顺手。
“这样的话,我只要掏出这把枪,说不定很多被悬赏的家伙就知道是我了,还能为我免去一些麻烦。”
晨曦见李暮一副便秘的表情,便问道:“怎么了?”
“所以,你的敌人看到这把枪也会知道那是你。
个人风格太强的话,安全性实在太低了。
李暮毫无表情的认真道。
在晨曦的记忆里,好像从未在李暮的脸上看到过什么情绪,这让她对这个脑子里只有任务的大男孩,稍稍升起了一些好奇的心思。
“哈哈哈哈,难得子爵大人还会关心我呢。”
晨曦作出一副受宠若惊的夸张表情,她顿了顿,又继续道:
“但我是个女孩啊,总会有一些属于自己的小癖好,这是连上帝都会原谅我的呢。”
晨曦那明亮的眼中带着狡黠,只听她继续道:
“而且,子爵先生,你会保护我的,对吧?”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
路人甲听说了吗大清亡了路人乙你是哪个原始部落穿越过来的路人甲嗯,听说了吗外星人要跟咱们在一个服务器玩游戏了路人乙这特么全地球的人都知道了。路人甲嗯,听说了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