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踏出医馆的时候,外边下起了雨,地上已经湿了,想必下了有一阵子。
医馆外,药童正在驱散排队等候的百姓,快夜禁了,百姓们再不舍,再争执也得回去。
“这上官神医有这么灵吗?”
“那还用说,我邻家的儿子狗蛋儿,昨天从大槐树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胳膊。
这上官神医只是让孩子解了上衣,谈笑间把骨头接回去,摔破的地方昨日上了药,今日就结痂了。”
“这么灵?”
“那可不,孟大将军就曾得此人相救。
那可是真的是神仙下凡,救苦救难来了。”
“医活了孟大将军的那个?那可不就是起死人,肉白骨的神医啊!”
锦绣随便听了一耳朵,都是对上官神医的称赞。
内心也希望哥哥可以出奇迹,如果可以起死人,肉白骨,是不是意味着哥哥也能行。
锦绣默默的往回走,淋点小雨,脑子还能更清晰些,这两日没怎么睡,头昏昏沉沉的,脑瓜都快转不动了。
正走着神,锦绣的半身被撞了个实在,没站稳一个趔趄。
胳膊被一只大手牢牢扶住,头上的帷帽也掉在了地上。
“抱歉,撞到你了。”
“天黑路滑,实在抱歉,撞到你了……”
两个人一起出声,后边话没说完,锦绣就看见那一脸络腮胡。
“恩人?你怎么在这里?”
那络腮胡走的急,没想到街上不小心随意撞个人,竟然还有再见之缘。
“俞姑娘,你怎的在这里。”
“我大哥受了伤,在这里医治。
恩人您这是又受伤了?”
锦绣上下打量一番,上次急急忙忙回家,自己衣服上沾了血腥,认真看过,才知道恩人身上的血,受伤了还下水还救她。
“不是我,我的伤已经好了,俞姑娘,你呢?你的心‘心疾’可痊愈。”
听对方这么一说,锦绣羞红了脸。
“恩人,我真的不是寻短见,那真的是意外。”
“嗯,那你说是便是。
一月之内能见两面,也算是缘分。”
络腮胡将捡起来的帷帽递给锦绣,又将纸伞撑到锦绣头上。
“是,恩人,快夜禁了,在此说话多有不便,恩人不妨留下地址,择日,我与父亲登门拜谢。”
络腮胡眼睛亮闪闪的,在此边陲小镇,难得一见如此温婉的女子。
“哈哈,你倒是守规矩的。”
“救命之恩,不敢忘记。”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里,王承舟酝酿着一桩大事,那就是让古老的中医跨过山海关,走向全世界!...
穿越成败光家产的败家子,一穷二白连饭都吃不上。眼看老婆小姨子就要抵给他人,云泽只得是斗狗友,战狐朋。可好不容易刚将小日子过好,乱世又来临。为在乱世生存,他只好开始积蓄力量。战蛮夷,驱外族,打碎腐朽王朝,创建一个新的盛世。...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死于他的床上。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