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96章 见义勇为(第1页)

不得不说,女性的关注重点总是和男性不同。

方雅见到小偷后,心中第一反应不是抓小偷或者明哲保身想要避开,而是对小偷偷来的包包露出几分兴趣。

“能用的起这款包包的人,肯定不是什么普通富人。”

方雅偏过头,仔细瞧向那个白衣女子。

一瞧不打紧,反倒叫方雅看直了眼。

只见那名白衣女子,不仅五官绝美,而且身材凹凸有致,气质出尘,简直是天使面容、魔鬼身材,是无数男人心目中的尤物。

即使是同为女性并且容貌不俗的方雅,见到此女后,依然看直了眼,露出几分欣赏之意来,继而,她甚至还生出几分自惭形秽的感觉。

“天哪,世上竟然能有如此美貌的女子存在,简直是画中仙子!”

方雅的注意力全落在白衣女子身上,而江海天则不然。

就在那个小偷刚刚经过他身侧时,江海天突然探出一脚,把小偷绊倒,让对方摔了个狗吃屎。

那小偷原本慌不择路,一心逃跑,只注意前方的小路,没有关注一旁的江海天,因此被江海天偷袭成功。

小偷倒地之后,江海天屈身下探,施展出小擒拿手,将此人手臂反折,然后顺势力,就让小偷“哀嚎不已”

小偷只觉肩膀被锁死,疼痛难忍,握着包包的手不由一松,无力垂下,江海天则立刻将那只包包抢夺过来。

接着,江海天以膝盖抵住小偷的后背,将其死死按压在地上,令他无法起身逃跑。

刚刚这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看似过了很久,实则都是短短两三个呼吸间生的事,一旁长椅上的方雅看到这一幕后,俏脸上难掩惊容之色,对江海天的举动感到震惊。

普通人遇到这种事,一般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人愿意惹些麻烦在身。

追捕窃贼小偷那是捕快干的事情,普通人越俎代庖属于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万一自己被小偷团伙围殴受伤,得不偿失。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妙。

在江海天擒住小偷之后,又过了一会,那名白衣女子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

她一路小跑,面带绯红之色,胸前高耸的雪峰上下弹动,呼吸急促,上气不接下气。

见到江海天后,连声道谢:“同学,谢谢你。

要不是你,我今天可就真要倒霉了。”

“见义勇为,男儿本色。

不必客气。”

江海天淡淡道。

他说这番话时,颇有几分古代侠客的风采,方雅看在眼里,莫名产生一股异样的情愫。

本来,江海天的五官相貌非常普通,只算清秀,离“风神如玉”

“俊逸不凡”

这种形容词差得太远,但江海天身上那股特有的修道人气质,偶尔能透出来,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长时间相处起来觉得很舒服。

另一边的白衣女子亦是眼眸大亮,细细瞧着江海天,似乎在感知着什么。

接着,她接过江海天递过来的包包,检查了一下,自语道:“好险好险,里面的手机还有保险柜钥匙都在,否则的话,今日还真不好办。

包包丢了是小,手机和钥匙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清点完包包后,白衣女子现没有任何物品遗漏,非常满意,然后低头看了看那个趴在地上的小偷,狠狠地踢了他几脚,令后者哀声连连。

“各位大哥大姐,饶了我吧。

热门小说推荐
明末称雄

明末称雄

一个穿越者的明末奋斗史,从小小武生一步步成长为一代开国武皇。时间从公元一六三九年开始,这一年,是大明崇祯十二年,张献忠降而复叛再起于谷城,李自成蛰伏两年重出于商洛,吴三桂刚被擢为宁远团练总兵。明清最关键的一役,历时三年的松锦大战也才刚刚开始。一个小小武生穿越明末,重整山河,再建汉家帝国。镇戍营兵小兵伍长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总兵总兵-提督...

强势宠婚,顾少的心机甜妻

强势宠婚,顾少的心机甜妻

后来,慕南栀总算明白,暗恋顾非寒和嫁给顾非寒之间的区别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二十岁那年,为了嫁他,慕南栀心甘情愿钻进圈套,不惜以孩子绑住他。心死绝望,到最后不肯离婚的却是他,慕南栀,我这辈子不打...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