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赶紧回去,爹爹和哥哥还在等我呢!”
“你住哪?”
“我也不知道我们在哪,来的时候只顾着追花花,不记得其他的了……”
“那你家的地名儿,或者附近的地名儿你记得不?”
“不记得了,但我知道我住的地方门口有一颗小树,一条小河。”
这回答又令叶长衫哭笑不得,但小孩子又能懂什么呢,只好继续问她
“你是从哪边跑过来的?”
“这边!”
小女孩看了看来时的路,指向了一个方向。
“我对这带熟,这就送你回去如何?”
小女孩怀疑地看着这位相貌平平,皮肤甚至有些黝黑的小哥,不知道他安得什么心。
忽然间,手上的绳子被牵动一般,低头望去,原来那只叫花花的奶狗正亲昵的舔着叶长衫的脚。
小女孩凭着直觉怀疑一个人可以没有理由,同样,她也可以凭着直觉去相信一个人。
见自己的小狗对叶长衫如此亲昵,小女孩渐渐放下戒心便微微点头。
叶长衫笑了笑,收拾好东西便领着女孩与小狗向山下走去。
不一会儿,叶长衫带着小女孩回到自己的村庄。
想到小女孩跑了这么长的路定然口渴,叶长衫回家取了些清水让她解渴。
不出所料,小女孩拿着水袋想都没想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大口。
叶长衫见状想喊她慢点儿,可就在此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兴奋的声音——
“哇!
谁家的狗儿,好可爱”
叶长衫闻声望去,只见一个粗实的小胖墩带着一群小孩朝他们走来。
见到这伙人,叶长衫不禁眉头一皱。
原来这为首的小孩儿是村子里王家的王六儿。
由于王家的人在镇上给有钱人做工,认识了些乡绅地主,这在叶长衫这个朴实偏远的小村庄里也算得上“有头有脸”
的人物。
王家夫妻到了四十多岁才得了这么个宝贝儿子,算是老来得子,自然是宠得不得了,平日里少不了好吃好喝的供着这小祖宗。
这王六儿吃得是膘肥体壮,加上王家夫妇经常从镇上带些村里少见的玩具给他,很快的,王六儿便成为了村里的孩子王。
在村子里偷鸡摸狗、恶作剧做尽,全村上下那他是一点办法都没。
王六儿先是瞧着这狗儿可爱,后又看着叶长衫身边的小女娃儿,那可是玲珑剔透、粉雕玉琢。
毕竟是在村里乡里长大的孩子,哪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女孩?虽说小孩子并无男女之心,但自己喜欢的物,终归是想占有,看自己觉着好看的人儿,总是想要在其面前耍耍威风。
“叶家灾星!
这狗儿是你的么?把他给我。”
由于平日听惯了这些对自己的蔑称,叶长衫倒也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