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想差了。
公输忌再怎么说,也是公输家的孩子。
名家之后,从小到大不可能没有见过血腥。
我原先以为他愧疚,他确实是愧疚,但愧疚的不是自己为帮凶,而是......自己是真凶。
而他的父亲,公输仇,之所以在我威胁对方要回二叔骸骨时,会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也是如我所想,想要以新的血,覆盖旧的血。
这才更对,也比原先我想的‘杀一个人,来掩盖做另一个人帮凶的愧疚’要更合理。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如果只是帮凶,赎罪则要更加简单一些,而不是想着‘掩盖’还有‘习惯血腥’。
而公输忌在我面前的万般愧疚,则还有一个更加可笑的理由。
那就是,他可能,还真的对我有了几分真心。
太可笑了。
太可笑了。
光是想想,就要让我呕血三升,失忆许久的程度.......
哦对,失忆。
我现在会失忆。
或者说,我压根就没有停止过失忆。
我并非不想告诉你们那天之后的结局......
只是,我自己也忘了。
我真的不记得我听完公输忌的话后做了什么,我只恍惚记得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时间大概已经过了几天,几十天,或者几年?
不太确定。
我能确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木连理的另一端,吊着一节已经化为白骨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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