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舔了一下牙齿上沾着的血迹,血迹里有很淡的信息素的味道,丁香花的味道。
此时的oga失神得背靠着他,后颈呈现在她眼前,留下一个渗出血迹的牙印。
两种不同味道的信息素纠缠在一起,让她稍微寻得一丝理智。
她盯着oga的后颈,眼神愈难看。
不管她标记多少次,始终没有感受到那个a1pha的痕迹。
“他根本没有咬过你,只是让你怀了个孩子……”
沈风续被她的话撤回几分了理智,从被标记的余韵里稍微回神,沙哑着嗓子反问道:“你……没有让你的oga怀一个崽崽吗?”
那两个小孩,邬岚越说“不是她的崽崽”
的时候他就就信了,说不信只是为了气她。
就算那两个小孩子不是,那她总有崽崽吧,说不定跟栗栗差不了多少……
邬岚越额头抽动,气到极致直接没了脾气。
她说城门楼子他说胯骨轴子,这个oga到底知不知道他这么让人恼火。
她掰着沈风续挂着汗珠的小脸看向她,“你凭什么那么确定我有oga。
这个白宫里除了你,半个oga都没有!”
她原本以为沈风续是为了气她才说这些话的,但他好像没有这个心眼。
所以他到底为什么那么确定,她娶了其他oga。
沈风续颤抖着睫毛,不知道是刚被咬了腺体的oga各位情绪化还是什么,他声音有些抖,眼眶里泪珠打转,难得露出软弱的一面。
“他们说,你跟一个世家的oga订婚了,觉得我在这里碍眼,就把我赶了出去。”
“那些人是你的亲信……”
他们说话,等同于邬岚越本人跟他说话。
同样是跟在邬岚越身边的下属,那些人的地位比他高多了,把他赶走也相当于命令,他不能反抗。
越说,他感觉越委屈,一委屈,金豆子啪嗒啪嗒往下掉,砸在邬岚越的手臂上,手心里。
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情绪,哪怕当时被人捏着手腕像是驱赶流浪狗一样把他赶出这个地方,他都没有半分委屈过,一直觉得是自己的错。
他离开白宫的时候只带走了一条项链,陪他走远的是他自己的影子。
自那以后邬岚越的身影经常出现在自己脑海里,无时无刻,每时每刻,直到点滴的思恋化成细流,汇成江海的时候,他现自己腹中有了一个小生命。
他不记得是哪次留下的种子在他腹中结成果实,但是小生命像是一个意外的惊喜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留下吧……这是她的崽崽……
他有私心,他只是想留下她而已。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里,王承舟酝酿着一桩大事,那就是让古老的中医跨过山海关,走向全世界!...
穿越成败光家产的败家子,一穷二白连饭都吃不上。眼看老婆小姨子就要抵给他人,云泽只得是斗狗友,战狐朋。可好不容易刚将小日子过好,乱世又来临。为在乱世生存,他只好开始积蓄力量。战蛮夷,驱外族,打碎腐朽王朝,创建一个新的盛世。...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死于他的床上。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