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的柔软悄悄地钻了进去,他似乎开始对小雄虫有了心疼的感觉。
这是不应该的。
因为对方是古老雄虫只是他的猜测,尽管这只小雄虫表现出自力更生又如何,遇到雌虫或许也会和主星那些雄虫一样。
雄虫,最会伪装了。
不知想到什么,温诺的眸光一冷,眼中的温度骤然下降。
阿恩斯的精神力也感到了寒冷。
“啊嚏!”
他揉了揉鼻子,漂亮的蓝眼睛含了一层水雾,朦朦的,像是被欺负了一样。
让虫心痒痒的。
“小温泉,我刚才挖了一些能吃的野菜,还摸了几只大的田鸡,不久前幸运地找到了野葱和类似胡椒的植物。”
“等会用我那大石锅一翻炒,香的咧!”
别看阿恩斯喜欢住在湖底水晶宫,实际上他是一个烹饪小能手,简单的食材经过他的手中都能变成勾引味蕾的美味。
自从和阿恩斯搭伙以后,唐兰在就再也没有搞大乱炖了。
他自己煮的食物,只有最基本的条件:熟了,能吃就行。
好在灵虫族的天赋,可以快地辨认食材是否能够食用。
……
温诺额上有两根触角不受控制地冒了出来:野菜炒田鸡?那是什么?
小雄虫真可怜,还要自己找吃的。
如果在主星的话,哪怕雌虫倾家荡产也不会让雄虫受到任何委屈。
当然,温诺·赫洛兹除外,他不会讨好任何雄虫,反而觉得那些高傲自大的雄虫哭起来的样子比肆意讽笑的模样更有趣。
要是小雄虫哭的话,会是什么样子?
温诺的心微微颤抖。
不能想,一想他就控制不住想要……
阿恩斯不知道暗地里有一只雌虫对他满是幻想,现在的他已经架好了大石锅。
底下的柴堆燃起炙热的火焰。
等到锅子热,阿恩斯之前炼好的油膏放了一勺下去,很快就软化变成了液态。
将香叶、野蒜碎往锅里一扔。
“滋啦!”
香味扑鼻,令阿恩斯情不自禁分泌了唾液,轻轻擦拭了一下没有痕迹的嘴角,他把先前切好的田鸡肉块放进去翻炒。
当表面金黄,又加入洗好的野菜。
最后盐、葱、胡椒一撒——
出锅!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苏越很幸运。也许是因为名字中有越的关系,他穿越了。更幸运的是,他穿越成了十万份。有些甚至穿越到了同一个世界当中。苏越主角反派配角都是我,你敢信但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十万个苏越们,又穿越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