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51章 外卖小哥(第2页)

我再不济也是个女孩子,小哥怜香惜玉也实属正常,我还是勉为其难的穿上雨衣,坐到了他的电瓶车后座。

“可能会有点冷,我稍微骑慢一点”

冷冰冰的晚风拂过,就像有刀子往脸上乱刮,吹得我龇牙咧嘴。

果然真正的成熟,是自己主动穿上秋裤。

“没关系,你正常度就行”

估计他还有其他配送,我可不能连累到他赚钱。

这么晚还在跑外卖,连殡仪馆的单都敢接,他要么是胆子足够大,要么就是有些缺钱。

我贴近小哥脑袋边大声闲聊。

“在夜晚送外卖,你都不带害怕的吗?”

小哥回应的语气里带着笑腔。

“当你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候,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了”

人之所以能瞻前顾后,担惊受怕,全然是没有被逼到绝路。

若是真的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只要能有钱赚就什么事情都好商量。

目测他的年龄,应该与我相仿。

“那你是本地人吗?”

我这明显问的是废话,本地人都是寸土寸金,不是富二代就是拆二代,光是靠收收租就能暴富,根本用不着出来跑外卖。

“不是,我是农村来的”

“好巧哦,我也是”

有钱人都往山里跑,穷人却往城里挤。

小哥见与我有缘,便与我敞开心扉。

他来自偏远的农村,老早便辍了学,大字也不识几个,找不到什么好工作。

还带着卧床重病的妈妈,前来找寻大医院做治疗。

白天在工厂拧螺丝,夜晚就出来跑外卖。

问他身体能不能吃得消,他只是笑着说妈妈的药不能断。

身为泪失禁体质,我眼眶逐渐泛红,我能与他感同身受的点,我是为了逃命,他是为了救命,才会选择来到大城市。

尽管生活过得一地鸡毛,都有在拼了命的活着,懂得活着就能解决问题的道理。

“我叫安潇笙,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你做朋友”

我想与他做朋友,出于他颜值同时,在某个角度也算志同道合。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冥王妻,以血养冥符请大家收藏:(91919191)冥王妻,以血养冥符更新度。

“我叫京墨,很高兴能跟你成为朋友”

他生怕会冷到我,就骑得有些缓慢。

“你没有要配送的单子了吗?”

“因为你这单比较远,我就没接其他的”

被他这么一说,我这心里还挺不是滋味,只好默默的道起歉。

“对不起”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娱乐圈的科学家

娱乐圈的科学家

老何,管管贾无敌吧,又在疯狂带一个小鲜肉的节奏。你二大爷的,我哪里是带节奏,我是弘扬正能量提升凝聚力。你一个人工智能,口吐芬芳把一群人怼的瑟瑟发抖,抱团取暖,能不提升凝聚力嘛。何昱作...

猛爹

猛爹

丁鹏是个酒鬼。丁鹏也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你没看错,确实是五个孩子四女一男,女儿个个漂亮,儿子别哭了,过来了过来了,不好意思,一会儿再写简介,儿子哭着要奶呢,话说金鹤奶粉二段泡的时候和水的比例...

六十年代白富美

六十年代白富美

夏晓意外重生到六十年代,成为了生产队的一枚小知青。因缘得了个空间,灵泉玉水,养鸡种菜,却不敢用。现下人人面黄饥瘦,她若把自己养成白富美,不得作死。夏晓仰天长叹,这真是另人心酸的惊喜啊s已有完本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