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不济也是个女孩子,小哥怜香惜玉也实属正常,我还是勉为其难的穿上雨衣,坐到了他的电瓶车后座。
“可能会有点冷,我稍微骑慢一点”
冷冰冰的晚风拂过,就像有刀子往脸上乱刮,吹得我龇牙咧嘴。
果然真正的成熟,是自己主动穿上秋裤。
“没关系,你正常度就行”
估计他还有其他配送,我可不能连累到他赚钱。
这么晚还在跑外卖,连殡仪馆的单都敢接,他要么是胆子足够大,要么就是有些缺钱。
我贴近小哥脑袋边大声闲聊。
“在夜晚送外卖,你都不带害怕的吗?”
小哥回应的语气里带着笑腔。
“当你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候,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了”
人之所以能瞻前顾后,担惊受怕,全然是没有被逼到绝路。
若是真的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只要能有钱赚就什么事情都好商量。
目测他的年龄,应该与我相仿。
“那你是本地人吗?”
我这明显问的是废话,本地人都是寸土寸金,不是富二代就是拆二代,光是靠收收租就能暴富,根本用不着出来跑外卖。
“不是,我是农村来的”
“好巧哦,我也是”
有钱人都往山里跑,穷人却往城里挤。
小哥见与我有缘,便与我敞开心扉。
他来自偏远的农村,老早便辍了学,大字也不识几个,找不到什么好工作。
还带着卧床重病的妈妈,前来找寻大医院做治疗。
白天在工厂拧螺丝,夜晚就出来跑外卖。
问他身体能不能吃得消,他只是笑着说妈妈的药不能断。
身为泪失禁体质,我眼眶逐渐泛红,我能与他感同身受的点,我是为了逃命,他是为了救命,才会选择来到大城市。
尽管生活过得一地鸡毛,都有在拼了命的活着,懂得活着就能解决问题的道理。
“我叫安潇笙,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你做朋友”
我想与他做朋友,出于他颜值同时,在某个角度也算志同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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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京墨,很高兴能跟你成为朋友”
他生怕会冷到我,就骑得有些缓慢。
“你没有要配送的单子了吗?”
“因为你这单比较远,我就没接其他的”
被他这么一说,我这心里还挺不是滋味,只好默默的道起歉。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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