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次会谈的地点不同,秋冷月这次将我带到了她店铺后院的住处,那是一个带小院子的屋子。
内厅里,张大娘一番张罗后,满桌子的菜肴没用多久就摆置妥当。
张大娘给我和秋冷月各斟满一杯酒后,便没有陪席,自动退了出去。
“来,谢公子,奴家先干为敬。”
秋冷月很是豪爽地举杯自饮了一杯。
我见此当然不能输于她,也是仰起脖子干了一杯。
这酒显然就是飘香酒了,虽然还比不上后世的纯度酒,但也是十分难得,自有一番味道,度数大概在十几度左右,我虽然酒量不是很好,但这种跟后世啤酒差不多的酒,想来我喝个两三斤应该没有问题。
“谢公子,往后我们就是合伙人了,你也别对我见外,不要再称呼我秋老板了,你要是不嫌弃,干脆就唤我一声姐姐。”
秋冷月借着这杯酒很自然地拉近了彼此距离。
“呵呵,那好,我以后就叫你秋姐姐好了。
不过,秋姐姐你也别跟我客气,直接叫我的名字怀安或阿安,都可以。”
我也很自然地跟她交换了称呼。
“咯咯,那姐姐以后就称呼你怀安好了。
来,吃菜。”
说完秋姐姐很是客气地给我夹了一口菜,放在我面前的碗盆里,又站起身亲自给我们两人的杯子满上酒。
跟这秋冷月做合伙人,比起那汪美人来实在愉快很多,别说让她主动夹菜倒酒,连正式的请我吃顿饭都没有过,至于上次她口头上请我,想来也是迫于当时的形势,敷衍一下而已。
无疑在做人这一点上,汪美人和秋冷月是无法比的。
我很高兴地夹起那口菜吃了下去,报之以桃地也夹了口鲜嫩鱼肉放到她面前的碗里。
我这个举动在后世可能只是一种客气行为,但在这个时代,男人给女人夹菜,这意义就有点不一样了。
我在家里吃饭时,对阿梅也经常这么做过,但阿梅尽管心里高兴,私底下也是劝导过我一番的,说我这样的夹菜举动于理不合,特别是有外人在场的时候。
现在我虽然及时醒悟过来,却是肉已到碗,当然不能把它重新夹回来。
所以,为了避免彼此尴尬,我忙举杯向她敬酒:“秋姐姐,为了预祝我们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我们干一杯。”
秋冷月此时的神情明显与先前有点不一样,带着点感动又似带着点淡淡的哀伤,但她见我敬酒,还是习惯性地冲我轻轻一笑,举杯向我一邀就先行干了下去。
等我也跟着喝干,秋冷月又给我们彼此的杯子满上酒。
“怀安,我们现在还是具体来谈谈你说的风衣和夹克吧。
先前你只说了个大概,我怕做出来的不合你的要求。”
秋冷月突然一本正经地跟我谈起生意来。
我虽然有点奇怪她话题的突然转变,但还是十分详细地再把风衣和夹克解释了一遍,她也不客气地在不懂或疑惑处,向我一一问询,我也一一解释说明,这样一来,这场酒宴又一下子转变成了会谈。
最后秋冷月更是拿来纸笔,把我说的一一记录了下来,并照着我的意思,分别画好了风衣和夹克的设计草图,她的画图当然不是我所能比拟的,正侧面,背面,她都一一画好,在我确认无误后,她才停了笔。
“怀安,你说的那个精铜商标,好是好,不过,我就是怕别人能仿造出来。”
刚问完了设计问题,秋冷月又问到了这个商标问题。
“这个,目前我也只有这个办法。
你也知道,皮毛上不好印上标记,再个就是我们这些披风和马甲可是销售给那么有钱人和当官的,制作这样一个精铜商标别在他们衣服上可是昭显他们身份的一种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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