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吗!”
工藤新一顿时亮起眼睛,语气显而易见带着喜悦。
他其实相当喜欢狗。
这附近的住户就有一家人饲养了一条名为“约翰”
的德牧,那只德牧有一定岁数了,是新一小学时期开始亲眼看着对方从毛茸茸的小狗崽长大变成如今威风凛凛的姿态,并因为每次上学路过都会和约翰打招呼,以至于他和那只德牧的关系特别好。
就这么爱屋及乌,工藤新一对狗有着相当好的印象,哪怕尼昂加重语气强调了一遍“暂时”
这个关键词,也不曾改变自己眼底的喜悦。
尼昂:“只是暂时收留而已,最多半个月……算了,这小东西的模样长相估计也不太好找领养,那么,最多是收留一个月、两个月内的程度。”
这单任务下来,自己怎么说也能争取到一个月两个月的休息时间吧?
伪装中的心理医生心底嘀咕。
“那也很好了!
这个时间足够宽裕,我们一定能找到新饲主。”
新一眉开眼笑。
一两个月,他有足够的信心能找到领养人了,这可比把瘦了吧唧的小狗送往收容所拥有的生存几率大。
小兰也兴奋地点点头:“我会把我的零用钱拿出来给这孩子买狗粮的,尼昂医生你最近要是身体不舒服的话,我每天放学也都会过来帮忙带它散步。”
新一却摇头:“不行啦,兰,才几个月大的小狗,最好是打完疫苗再带出来散步。”
小兰:“但是,近三个月的小狗,已经是社会化训练的黄金时期吧?现在开始补疫苗,等打完之后,这孩子可能都要错过这个时间段了哦?”
新一:“唔……那我们改天再专门带它查一查抗体?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就在人少的地方带它走走?我们还有园子一块过来多陪它玩?”
毛利兰觉得可以:“然后散完步,我们就带着小狗的照片去帮忙找领养人。”
两个小孩嘀嘀咕咕,一拍即合。
小兰甚至当场就打算掏出零花钱去买狗粮回来。
毛利兰的零花钱不多,但全拿出来,也能够支撑得了一只小狗崽中等偏上水平的口粮。
毕竟她那开侦探事务所的老爹虽然业绩平平……准确来说,是堪称落魄,几乎只有调查出轨之类的小生意,并且还好酒好赌乱花钱,但至少人家在东京米花的热闹地带有一栋三层小楼。
这个地带,小楼一层租借出去的年租金,完全足够他们衣食无忧了。
以至于毛利兰的老爹虽然不太争气,但起码在物质上还是不曾亏待女儿L。
工藤新一则是十足的富二代了,父母都堪称是业界顶流组合,作为毛利兰的青梅竹马,而且是主张捡走小狗的倡导者之一,他自然不会让小兰自己出全部钱。
要不是小兰坚定要一人一半,说不想要养成理所当然花朋友钱的习惯,他大概会更想要自己一个人给,毕竟这对新一来说完全绰绰有余。
尼昂有点哭笑不得
:“……不用了,这点开销对我算不上什么。”
“不可以,尼昂医生已经很好心的愿意暂时收留小狗了。”
毛利兰神情认真,“我们得做更多的事情才行,因为是我们执意要把小狗捡回来的。”
“那这样吧。”
尼昂想了想,说:“钱就不用给我了,毕竟你们想要帮忙,也得帮到点子上,对不对?钱我不缺,这不是我难处,但我并不擅长养狗,我真正苦恼的是照顾问题,所以——等你们有空之后,轮流过来带它散步,体检,呃,还有上厕所等各种训练?可以吗?”
尼昂笑容温和,内心却没有半点波动,简直无比冷漠。
他真诚地想,自己顶多只能给这个瘦巴巴的小毛团一个饿不死、渴不死的基本生活条件。
更多的就再也没有了。
而这套说辞果然说服了两小孩。
帮忙得帮到点子上,这才是对的。
尼昂看上去的确不确定,而一个不怎么喜欢狗的人,肯定反而对照顾狗这件事比较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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