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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3页)

忍不住地又拨弄一把薛九的眼睫毛,玄丝感受着皮肤被睫毛刷过的轻柔痒意,满足这个新的小癖好后,她终于飞身离开山中。

一个晚上,玄丝一口气做了两家任务。

一开始她一开口就要一千万两黄金,第一家家主差点吓晕过去,宁愿全家搬迁不要这块宅基地。

想到薛九讲价,玄丝心想应该是自己狮子大开口了,平日的物价她又不关心,以前去星际或者乱世,也不太讲究货币。

最终是家主定了个价格,原地消灭妖魔就给六百

()两银子,这已经比之前请的五六个除妖人加起来还多了。

玄丝发现自己的工钱最多,也就不计较那么多,更懒得坐地起价,当场就把作乱的妖魔从这后院的水井里抓出来解决。

家主一家目瞪口呆,这水井中盘踞的妖魔困扰他们家多日,用了不少办法都没能驱赶。

“神女啊!”

看着对自己作揖跪拜的一家老小,玄丝把银票收入袖袋,潇洒离去。

一晚上赚了一千八百一十五两,十五两是碎银和铜钱凑的整,一千八百是银票,也不知道能买多少仙丹和宝物。

巧的是,在后半夜玄丝回去的路上,遇见了一个打扮花哨的俏男子。

此男麦色皮肤黑头发,一双狐狸眼,虽然走路没个正形,但体态风流,颇有气质。

他左腕上绑着一个玉质的酒葫芦,右手拎货箱,箱子里满满当当的宝物。

花哨男叫文千柳,看着四十出头,披散的长发用一条树藤绑着,倒也风度翩翩,人称“踏山仙”

,是个周游各界的地仙。

两人在山脚下遇上,文千柳到底是个神仙,只不过没在天宫某差事罢了。

他只知道玄丝深不可测,却瞧不出来头。

但是他发现玄丝袖袋里有钱,这不就是生意上门了,正好缺酒钱了。

“仙子请留步,要不要看看我的宝贝?”

“你有宝贝?”

玄丝当即来了精神。

“那可多着呢。”

她问了一下,有什么法宝仙丹能够帮助小白徒弟修炼,文千柳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起自己的法宝来。

“这个盆,能装山川湖泊,是上古大神炼制的。”

“仙子再瞧瞧这竹笛,不懂音律也没关系,怎么吹都能号令群妖~”

“再看看这七星权杖,龙头上镶嵌的每一颗夜明珠都蕴藏着上古神佛的灵力。”

“这件辟火衣,只要穿上,什么仙魔火焰都奈何不得,就算是冥火魔尊都烧不穿它。”

“来来,还有清火丸,败火清热,定心凝神,修士要是心不静,吃它准有用。”

玄丝被忽悠得眼睛放光,觉得文千柳的箱子里全是宝贝。

想到薛九不准自己抢,她就把今晚赚到的银票拿出来买了这一箱宝贝,只留了十五两当生活费。

看着一箱子宝物,玄丝面露喜色,这是赚了吧,有这么多法宝和丹药,徒弟一定能进步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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