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1章(第3页)

既然事情谈好了,张琴芳也没有脸继续留在这里了,她头也不会的跑了。

“娘,番薯是不是可以收了吗”

一宝见娘让二伯母给他们家收番薯,便问。

“还没有,到下个月,还能再长长。”

宁书道。

“那大队里收番薯的时候,我和二宝去捡小番薯。”

一宝想的是这个。

农忙的时候,家家户户的小孩都会去地里“捡漏”

,捡来的小番薯是属于自家的,甚至有些大人穿衣服也有诀窍,会穿里面缝有大口袋的衣服,然后下工的时候往内口袋装番薯,这种事情大家都心照不宣,谁家都在做,所以等于是文明的“捡漏”

了。

不过比起捡小番薯,小朋友们更喜欢玉米丰收的时候,为的是玉米杆子。

米杆子含有蔗糖,微甜的玉米杆子小朋友们会拿来当甘蔗啃。

而大人更喜欢稻谷丰收的时候,稻谷丰收了可以捡稻穗,也可以利用衣服的诀窍“捡”

稻穗回家,几天下来,十来斤是没问题的。

“好,等你们去捡小番薯的时候,我给你做肉吃。”

宁书豪气道。

“我我也可以和一宝二宝给三婶捡小番薯。”

林海才弱弱道。

潜意识的话,我可以吃肉肉吗

宁书笑了笑“如果你捡来的小番薯给我们家,我也做肉给你吃。”

“真的吗”

想到了刚才吃的菜,林海才眼睛里的光差点闪瞎他娘的眼。

“三婶做的菜好吃。”

钱爱芬“你娘做的不好吃”

没有经过社会拷打的林海才老老实实道“不好吃,三婶的好吃。”

宁书的厨艺确实不错,小时候帮奶奶做,长大了自己一个人住,厨艺也是这样养成的。

尤其是她奶奶的厨艺很好,年轻的时候跟着戏班子走南闯北,是戏班子里的厨娘,所以很多地方的菜都能做出一两道。

宁书耳闻目染,多看看也就学会了。

还有一点,宁书做的菜好吃,是因为她舍得放油,这个年代的人都不舍得放油。

钱爱芬真是被气笑了“那你给三婶做儿子算了。”

“可以吗”

想到自己可以和一宝二宝住一起,吃一起,一起捡板栗,他就很开心。

“你问你三婶答应不答应”

钱爱芬开玩笑的问。

实际上,也是借机和宁书拉进关心。

宁书虽然利己,但也不是不合群,她又不是性格孤僻,有朋友可以交为什么要一个人搞个性钱爱芬这个人挺有意思,有分寸,也懂得给人台阶,宁书自己也接了,顺着她的话道“我答应啊,谁家嫌儿子多”

这是用原主的口吻说的。

不然她答应的没有理由,和原主的性格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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