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狼周身猩红的毛发宛若染血的利刃般根根翘起。
一步、两步,这头可怖的怪物距离阿蛮只剩最后半根獠牙的距离。
阿蛮甚至能看清楚它的舌头上,长满了倒钩的棘刺。
“就是现在!”
阿蛮的瞳孔骤然收缩成了两个针尖。
“咔嚓,咔嚓!”
血狼脚下,传来机括、弹簧和齿轮连环发动的声响。
不等它反应过来,隐藏在泥浆中的陷阱就已发动。
血狼做梦都想不到,貌似空无一物的沼泽深处,隐藏着大量战损报废的攻城机器、防御建筑替换下来的核心构件以及法术药剂的残液。
这些原本应该丢弃的破烂,经过“某人”
的维修改造,再次拥有了高度不确定的惊人威力,可惜以往都没有发光发热的机会。
直到今天,血狼自投罗网。
伴随着一阵赤橙红蓝的光焰喷涌,雷电、冰冻、毒药等等法术的激波纵横交错,构成了密不透风的致命罗网。
血狼先是被冰冻法术冻结成了一整坨巨大的冰块,紧接着又被刺眼的电弧狠狠贯穿,毒药法术的力量也顺着伤口渗入它的体内,而当它发出痛不欲生的嚎叫,不顾伤口不断撕裂扩大,试图突出重围时,飓风陷阱也在同一时间发出咆哮,无形的力量将它死死按在原地。
();() 疾风骤雨般的连环攻势,令片刻之前,气焰嚣张的凶兽,变成了狼狈不堪的丧家之犬。
看到这一幕,野蛮人少年艰难地勾起嘴角,挤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血狼的速度比自己更快,绝不可能放任自己逃回部落。
更何况,这一次,他绝不愿意再次逃跑!
所以,他才冒着生命危险,将血狼引入这片致命的陷阱。
“我不要再当逃兵、输家和猎物。”
阿蛮喃喃自语,眼底有火星闪耀,“这是我的部落,我的森林,我的家园,在这里,我才是赢家和猎手!”
深吸一口气,野蛮人少年持握着从报废的攻城战车上拆卸下来,比他手臂还长还粗的钢制车轴,站到了一具倾斜摆放的弹簧陷阱前面。
在他正前方,怪物已经被电得焦头烂额,轰得皮开肉绽,毒得口吐白沫。
惊人的生命力,却支撑着它像是一座燃烧的肉山,仍旧屹立不倒。
“那就,由我来终结吧!”
阿蛮狠狠蹬踏身后的弹簧陷阱。
比普通弹簧陷阱更加复杂三倍的机扩和弹簧,发出战斗号角般的轰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将阿蛮变成了加农炮的炮弹,砸向血狼的方向。
骤然加速的巨大冲击力,令阿蛮的双眼瞬间布满血丝,眼前一片血红。
恍惚间,野蛮人少年仿佛看到无数往日的画面。
训练场上,舞刀弄枪时的笨拙表现。
初次上战场时,大脑一片空白,手脚都不听使唤的狼狈模样。
无数次胜利的欢宴时,自己落寞的身影。
这些画面层层叠叠,垒砌成了白天那头戈仑石人。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
看看孩子的预收吧一个倒霉蛋决定在网游文养老文案见最下嘉慈平平无奇女装三坑种草姬,天天姐姐妹妹挂在嘴边,但最想做的事却是给每个流浪在外的野生帅哥一个温暖港湾。所谓闷到极致就是骚,说的就是他这样...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