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醒赶忙把白鸟拉倒另一边,想劝自己的顶头上司冷静一下。
白鸟却忽然给了他一个清醒的眼神:“顾醒,二场一定要去,对你以后职场有好处,这些调查员大人的能量远非你现在可以想象的。”
顾醒瞬间觉得自己从前可能把白鸟看的太过刚直了……误会,完全误会。
白鸟说完,便开始安排接下来的人员分配,谁负责往回家送醉酒者谁负责找第二个场地,等等之类。
“每次第一场完了你就撤,这次可不能跑了,”
安达摇摇晃晃走到顾醒旁边,笑道:“实话说罢,这么长时间以来,你都把我们国家聚会最精彩的部分错过了。”
喝得半醉的圣子也在一旁,问道:“这……怎么说?”
“所谓酒场久场,越到后面的场子,留下的人关系会越亲近,”
安达故作神秘:“或者说,彼此越是想亲近、靠近……”
“这岂不是人之常理,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笨蛋,我一看你这个样子,就知道你也从来没参加过二场。”
安达嘿嘿笑道:“我要说的是,越到后面的场子,话题也会越亲密、越放得开啊……想听单位同事的八卦?一定要挺到最后哦。”
接着,安达絮絮叨叨仔细讲起来——本子国的同事聚会,往往第一个场合还是寒暄客气拉近关系,随便吃一点,第二个场子同部门同公司的几位亲近同僚就开始吐槽起日常的不快和看不惯的事物了。
到了三四场可能只剩关系最好的三五人,话题的禁忌度陡然直升,各种八卦说都说不完,感觉马上就要杀到悬崖边了。
“你们知道吗?”
说到最后,安达忽然压低了声音,
“倘使一对男女一起坚持到了最后一场,则有很大概率是彼此早就看对眼的,最终的结果一定是第二天早晨,在附近陌生的酒店一起睁开眼,迎接翌日晨光。
哇,光是想想就不得了。”
安达说的这最后一条,顾醒倒是也有所了解。
他曾在某个论坛看到一个外国人的帖子,讲他在本子国工作时,参加职场聚会,完全不懂得这里面的门道,总会死皮赖脸地喝二场、三场,喝到最后,甚至仗着自己酒量大,一定要把最后一场一男一女两位上司平安送到家。
直到有一天他自己也喝多了,从酒店醒来结账的时候,看见这对上司拉着手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当然,如果聚会最后剩的是两个男的,多半是绝对死党基友。
如果是两个女的……自己想象好了。
“那……”
圣子小脸红扑扑地问道:“安达君有没有坚持到翌日的晨光呢?”
“那还用说……”
“顾醒君呢?”
“他呀,可古板了,跟你一样,连第二场都没去过。”
圣子听罢,脸更红了。
时到此刻,大部分醉酒的同事已经送回去。
按说今天的聚会已经足够尽兴,吃喝玩乐一波high过一波,在红衫的带动下席间也可以四处跑动,似乎没有再进行二三场的必要。
可红衫旺盛的精力似乎远未得到充分发泄,于是钦点蛙人、白鸟,还有她自认为绝逃不出自己魔掌的顾醒,去喝第二场。
();() 顾醒觉得自己简直多余。
他和红衫亲近吗?不亲近。
想亲近吗?不想。
那就是说,红衫想和顾醒亲近?想想她那天在地下室通道里的毒舌表现,顾醒摇了摇头。
一直坚持到最后的圣子也被红衫邀请了。
安达虽不在邀请之列,但他自称被乌鸦拒绝心情郁结,这会儿对顾醒也有诉不完的苦,不喝到天亮简直无法消解忧愁,死皮赖脸非要参加第二场。
于是六人团凑齐,二场终于变得无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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