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着你为了催我回家相亲,连自己的性命都能随便诅咒的?」
我爸是个聪明人。
只是他喜欢装傻充愣,对我的抗议熟视无睹。
又把那张照片往我面前推了推。
「你先别说这些,看一眼照片也不迟嘛。
」
「更何况,你小子这离开家,一走就是十个年头,也不说回来看看。
」
「你要是每年能主动回来那么几次,我也不必用这种方式骗你了不是?你自己说说,要是不用这种非常手段,你能轻易回来?」
好嘛,倒是被他给倒打一耙了。
不过我也没什么好反驳的,确实和我爸说的一样。
九年没回家,的确是我的不对更多。
我没了脾气,不情不愿的低头看了一眼照片。
照片上是个短发姑娘。
不是那种贴脸的短发,是比男孩子长不了多少的碎发。
脸蛋儿还算标志,但是那一身金属朋克的服饰,看着总感觉不太正经。
我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上的女孩是谁。
「这不胡小文么?」
「这么多年没见,她还和小时候一样啊……」
胡小文从小就是个假小子。
名字柔柔弱弱,但是全身上下也就这个名字,能看出是个女孩。
成天跟我们一帮男孩子玩在一起,跟我们都以哥们相称。
看着照片,我恍惚间,回到了儿时,无忧无虑的童年。
我们一群小伙伴里,我和其中三人玩得最好。
江楠,黄业伟,胡小文,和我。
我们四个,三男一女,是让全县城大人头疼不已的淘气大王。
凡是我们四人所到之处,那是鸡飞狗跳没个安生。
上房揭瓦下河摸鱼,捅马蜂窝打野兔子,就没有我们四个不敢干的。
我们还整了个“乐队”
,叫三帅加一美。
嗯,这个乐队必须要打引号。
因为我们四个都根本不会乐器,只是手里拿着土块木棍,搁那儿干嚎。
纯属制造噪音。
但是,那却也是我们童年,玩的最开心的事情。
之所以叫三帅加一美。
就是因为我们是三个男孩,加一个女孩。
那女孩就是胡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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