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般一家子围在一起等到夜都快深了,才各自散去歇息。
霁安和韶书一点也不认床,这夜歇的很好。
第二天一早,霁安记得先生和父亲的话,便仍和在家里一样早早起来读书,他起来时韶书还在睡,但小弟弟醒了,正被嬷嬷抱着散步。
他于是让嬷嬷把弟弟抱到跟前来,说他读书给他听。
李嬷嬷笑着连连道好。
也是霁安刚把书一字一句念完,林奂带着小侄子过来,笑看霁安,“小舅舅要出门摘菜去,安哥你去不去?()”
霁安眼睛立马放光,说:小舅舅,我去!
ˇ()ˇ[()”
“那你把书放好,我们这便去。”
“好!”
于是等嬿央带着韶书起了,家里也正好是吃早膳的时辰时,就见儿子在弟弟身后,正和她弟弟还有小侄儿一前一后进门。
弟弟手里拎着一篮子菜,小侄儿手里也有菜,是几颗瓜,她儿子则抱着个小葫芦,抱时是摸了又摸,看着万分稀罕。
嬿央不由得一笑,道:“回来了?”
霁安赶紧举高葫芦,“阿娘你瞧!”
韶书已经跑过来,伸手要拿,“哥哥我瞧我瞧,给我抱抱。”
又一仰头瞧小舅舅,碎碎念,“小舅舅你怎么不带我和芜姐去?只带哥哥们。”
林奂笑了,“那时你和芜姐都还在睡呢。”
好吧,但韶书一板脸,郑重其事,“小舅舅,下回我要去的!”
“好,下回小舅舅一准喊你。”
韶书终于满意,小手摸了摸葫芦。
嬿央见她说完了,道:“好了,好了。
早膳再放都要凉透了,先用饭罢。”
霁安韶书便赶紧道好,一行人往正堂去。
吃过饭,嬿央带着孩子们出门走了走,林奂也去,还有她大哥家的孩子跟着也一起出门去玩。
林家祖宅是在一个村里,这里不仅山清水秀,而且位置也极其方便,去县城不过小半个时辰就能到。
所以村里人日子过得都不算差,平日手里有什么多余的东西了,又或者做了什么糊口的玩意了,进城卖都很方便。
这时村里人见到嬿央,第一眼都有些陌生,但等再看一眼,纷纷一拍脑袋,笑道:“你是林大人家那个闺女吧?这是回娘家来看看了?”
曾经村里就没有不认识嬿央的,毕竟她长得好看,众人但凡在路上碰到林家女儿都会多瞧几眼,但后来自林父进京后,村里人就没怎么再瞧过她了,所以这时乍一见自然有些眼生。
不过嬿央这些年除了气质上有了些变化,再加上彻底长开了,其他倒是一点没变,所以村里人只多看了两眼就认出来了。
当然也只限于认出,对于嬿央嫁的是什么人,对方又是何来历,村里人是不知的。
因为林家人从未对此声张过,而真正知道的县令那些人,除了对林家客气些,
()也不会反客为主把这事张扬出去。
嬿央笑笑点头,“是啊。”
“我带孩子回家来看看。”
对方便看了看她的几个孩子,还顺嘴夸了好几句。
嬿央笑着道谢,之后又和对方闲聊了几句,这才继续往前走。
韶书这时跟着哥哥姐姐们在乡道上跑跑又停停,几人时不时就笑出声。
嬿央怀里这个也笑,小小的奶娃娃眼睛忙的很,左瞧瞧又右瞧瞧,瞧过了见韶书和霁安几个时不时还凑在一起指着什么嘀咕说笑,忍不住也探头,似乎也想凑过去一样。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苏越很幸运。也许是因为名字中有越的关系,他穿越了。更幸运的是,他穿越成了十万份。有些甚至穿越到了同一个世界当中。苏越主角反派配角都是我,你敢信但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十万个苏越们,又穿越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