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3 重逢(第2页)

他是笔架店的刘老板在回城路上遇到的弃婴。

小小婴孩用一个粗布襁褓包了,衣服上绣着一个“周”

字。

笔架店生意做得不错,刘老板的家底和心胸都算得上宽厚,于是收养了他。

说是收养,实际也就是在下人房里给他放了张床。

给口饭吃、给张床睡,钟少轩就这么长到了十二岁。

说是十二岁,其实具体生辰年岁也没人知道,只是刘老板把遇到他那日算作是他的生辰。

他年纪虽小,却于读书上显示出了惊人的天赋。

没有人为他开蒙,他一面在笔架店帮忙,一面听来往的文人谈天讲经,偶尔竟也能搭上几句。

再大一些,钟少轩学会了去附近的私塾外旁听。

私塾的夫子先现了他的才华,破格让他进来听课,不收他银钱,还送他一些旧笔墨。

再后来,刘老板现钟少轩的字写得不错,便让他在店里帮人抄书,抄书所得的多余盈利也交给他。

钟罗琦九岁生辰那天,钟老爷带着她去城里最大的笔架店买毛笔纸张。

因为养尊处优,钟罗琦在商铺里挑选时总是胆子很大。

在四处走动时,她在柜台侧边看到那个年龄相仿的少年。

他在店内帮老板抄写。

他穿着一身粗布短打,衣着极其简朴,整个人出挑的气质却不能被掩盖,并且写得一手好字。

钟罗琦一望便知,他是店里的仆役帮工。

她实在喜欢那一手好书法,就上前问他:“你的字是在哪里学的?”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字。

那少年闻言,只看她一眼,又把眼光收回去,不卑不亢地继续抄写,说:“没有人专门教我。

不抄写的时候,我在城西书院的门外旁听。”

钟罗琦更觉奇异。

她自小就生得美,别说家里来往的亲戚朋友人见人夸,便是和父母一起出门,街上路人也常要多看她几眼。

买东西时,也总收到商贩多送的一点礼物,比如一个新鲜的果子、一包刚制成的话梅糖、一方素娟手帕,诸如此类。

她很少遇到能只看她一眼的人。

这个笔架店的小厮,年纪小小,身份卑微,不仅能写出一手好字,还对她的美貌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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