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鑫也不吃酸菜,不吃玉米面,罗红英也要单独给她盛一碗。
不然她不吃。
罗红英想让她吃酸菜,故意给她盛在碗里。
杨鑫坐在门坎上,非常执着地一片一片,把那酸菜叶子挑出来,扔到地里。
不吃!
呸!
呸!
罗红英嘲讽他们父女俩:“喉咙细得很,咽不下棒子面,咽不下酸菜。
你以为你是城里人呢。”
没可奈何。
长相上,杨鑫也肖春狗。
春狗的模样,可是相当帅的!
不然罗红英也不能看上他,还一直忍受他的好吃懒做!
春狗的帅,是很标准的帅。
一双深邃大眼,双眼皮儿非常漂亮,又亮又有神。
两道浓眉有型,额头饱满脸型周正,鼻梁挺直,山根高的跟外国人似的,两片嘴唇不厚不薄正饱满,络腮胡子一刮,整个面孔,那叫一个刚毅,男人味十足,很像电影《魂断蓝桥》里的男主人公。
但乡巴佬没几个认得罗伯特·泰勒,关于靓仔,大家只认香港的四大天王。
春狗作为十里八乡第一帅,自称民间刘德华。
刘德华都没他自恋,村里的婆娘媳妇撩了个遍。
他不长进,可罗红英眼睛瞎,看上他相貌好,就答应嫁给他,结果嫁过来就受苦了。
罗红英其实长的也漂亮,五官清秀,皮肤白,人又勤快,什么男人嫁不到呢。
可她相来相去,谁也没有春狗长的帅。
爱情呀,都是看脸。
穷人,富人,有文化的,没文化的,都一样。
罗红英希望女儿像自己,但杨鑫不管是外貌还是习性,都有点像她那不成器的爸。
她很听话,很懂事,但隐隐表现出类似春狗的机灵和狡诈,小脑瓜子里很有主意。
不是踏踏实实、吃苦耐劳的性子。
“跟你爸一个性子,以后长大了咋嫁人哟。”
罗红英说:“以后嫁不出去。”
一块钱
猴娃买了只破旧的三轮车,端起秤杆,做起了破烂生意,挨家挨户去收破烂。
铁,一块一斤,铜,五块一斤,铝两块一斤。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
不知道怎么写简介,就不写了吧,e还是写一点吧,穿越民国年代,成为僵尸先生九叔的大弟子...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