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72章(第1页)

平心而论,她的确不长情。

从小到大,她一直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从没主动去坚持过什么事。

小时候,她羡慕别人会写毛笔字,觉得很酷,就跟方兰说想要学,方兰便给她报了书法班。

结果,她只是一时兴起,学了两天就彻底失了兴趣,再也不想提起毛笔写一个字。

没过两天,她又说喜欢舞蹈班,对舞蹈的兴趣达到了顶峰,方兰就给她报了舞蹈班。

她勉强坚持了一个月,又一如往常地放弃了。

有时候,刷视频软件刷到感兴趣的圈子,她会发了疯似的搜相关的视频。

可一旦过了那段时间,她就会想:哦,也不过如此,当初怎么会那么喜欢?

时至今日,唯一坚持的两件事,一个是阅读,一个是学习。

但是,坚持都是因为对自己有益处。

比如阅读,就算思想不进步,写作文最起码能用上几个佳句,但由于电子产品的问世,频率也已大大减少。

比如学习,她努力学习,只是因为她要想实现人生价值躲不开这条必经之路,她真的没办法。

可以说,她非常无敌之善变。

但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她没有经验,也不了解自己在恋爱中究竟是什么样子。

如果按过往的经验,她觉得自己好像并不会因为是“第一个”

就格外珍惜。

对她而言,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等等的命运都一样。

全部被她抛之脑后,永远忘却。

她发现,她真的不能说,她会永远喜欢这个人。

在当下,这份情感确实很浓烈,但随着时间流逝呢,还会吗?她回答不了。

她内心十分迷惘。

良久的静默后,姜喜澄说:“非常抱歉,我觉得我给不了您答案。”

岑宗哲像是早看透这点,面上并未有什么起伏:“我的儿子我了解,他喜欢你就是认定了你。”

“但你,如果不能看清t自己的心,不能承诺只喜欢他一个人,就请你不要再招惹他。”

“他无法承受第二次打击。”

姜喜澄想辩驳一下:“就算不会在一起,我们也可以以朋友的身份相处啊。”

岑宗哲笑了笑,气场强大,无形之中透露出压迫感:

“感情往往不可逆,朋友可以变成情侣,但闹翻的情侣可不一定还会成为朋友。”

他看了眼腕表,起身:“不好意思,我还有工作要忙,咖啡我已经结账了。”

“你好好想想。”

我要赖上你了

姜喜澄端起咖啡杯,晃一晃,黑褐色的液体一波一波地漾。

她觉得,心好像也随着在荡。

旁边那桌是两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看着如同社会精英,实则在高谈阔论,通俗点说就是吹牛皮。

姜喜澄听得脑瓜子嗡嗡的。

唐僧给孙悟空念紧箍咒也莫过于此了吧。

姜喜澄彻底没了心情,起身推门而出,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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