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三十一章 铜莲花你这是要做什么(第2页)

李伴峰没心思在这磨牙,在小胖耳边叮嘱了两句:

“你就在这采花,别再换地方,再采几朵花,就赶紧下山!”

小胖随口答应一声。

地方是不会再换了,这地方的花确实不少。

但走是不会轻易走的,小胖打算熬到明天早上。

金丝眼镜说了,蛇斑菊开花,时辰不定,但必定开上一天一夜。

今早七点多开的花,势必要等到明早七点才谢,这一夜下来,肯定还能再采二十朵花。

等明天天亮再下山,上吐下泻,也就受几天的苦,多吃两顿好的,就补回来了。

看他专心致志采花,李伴峰走出树林,在山路的僻静之处藏好钥匙,回了自己的随身居。

他没有下山,草叶的一番话提醒了他。

他选择在自己的宅子里先行复原,等复原的差不多了,再下山,否则路上很可能会遭遇不测。

这一路走的有问题,很大的问题。

他不相信金丝眼镜,虽然金丝眼镜的大部分行为都是合理的。

其他人的行为也是合理的,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在合理的范围内互相照应,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只有一件事情不是太合理。

他们连续三次遭到了同一个人的袭击。

在苦雾山上,所有人都想要蛇斑菊,被抢,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但被同一个人抢了三次,就没那么合理了。

第一次在路上撞到光头男,算是偶然。

第二次在山道上遇到光头男,又是什么缘故?

巧合?

那第三次光头男又来抢花,又该怎么解释?

再说巧合,这事就说不过去了。

这光头男应该是在跟着我们这群人,但他是怎么跟上的?

在苦雾山上,因为能见度极差,想跟踪别人是很困难的事情,如果没有老烟炮,这群人根本跟不上药行的人。

可这光头男却能一路尾随我们,难道他们当中也有擅长的追踪的修者?

又或者,有人给他们留了记号?

李伴峰解开了布袋,扔在一旁,平躺在屋子里,试图复盘整个过程,可浑身传来的剧痛,让他无法集中精神。

太疼了,这苦雾山上的雾,可真要命。

伴随着疼痛的晕眩,让李伴峰想要呕吐。

不行,不能吐在随身居里,至少不能吐在地上。

这屋子不通风,若是吐在地上,不知多久才能散去味道。

可他实在忍不住了!

();()  李伴峰干脆扯开了布袋,把里边的蛇斑菊倒了出来,拿着布袋一通呕,把黄胆水都吐的干干净净。

吐干净之后,李伴峰好受了一些,扎紧了布袋,丢在一旁,倒在地上沉沉睡去了。

睡了不知多久,李伴峰突然被一股奇怪的味道惊醒了。

在随身居里,除了灰尘之外,不应该有其他的气味。

热门小说推荐
龙族:从成为路明非哥哥开始

龙族:从成为路明非哥哥开始

命运是一张大网,你我皆在其中,看破命运之人为其指引方向,而他则不在命运之中,轻拔命运之弦,为未来点燃一束火光,揭开一切虚假。路明语明非,命运让你做出那些所谓的选择,明明都会走向那悲惨的结局可你却不得不接受,那么为何不赌一次。至少这次你还有我这个哥哥,不是吗?只有让路明非自己成长才算龙族,不然这样的龙族同人就无了意义。新人第一次写小说,自我认为动作描写不过关,但请相信我对人物语言的把控。男主以及他朋友的体系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有时会在章节末解释一部分。...

好莱坞往事

好莱坞往事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影帝先生,受宠吧!

影帝先生,受宠吧!

他是演员,他演的最成功的的角色叫季微的男人。只是,演着演着,却将一颗心搭了进去。艺人陆程成为影帝之前,是被潜上来的,潜他的是个女总裁,叫季微。初次见面,酒店里,她对他说了三个字脱跪滚...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