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00章(第1页)

霍湘低头想了会儿,《我是天籁》是一档老牌音乐综艺,如果陶权拿了好成绩,会对人气很有帮助。

他说:“我是愿意的,但时间会不会有点赶?我每周只有一天的休息,最近店里又出了点情况,休息都未必有了。”

这件事对他来说无关乎陶权喜不喜欢他,考虑的是实际层面的东西,答应的事要做到,如果没时间承担,还不如让别人来。

况且,陶权的唱功还有特训的必要吗?缺的一直是个放声高歌的舞台。

陶权眼神游移在晴姐和霍湘,见两人都陷入沉思,索性自己表态:“别操心时间啊,我可以挪开其他行程去野合找你,反正我……”

他想说反正我不管怎么着都会去找你,但怕霍湘不想被人知道他在追他,活生生给咽了回去。

晴姐看着霍湘:“可以吗霍湘?陶权去我是天籁对项目来说是策略性的一步棋,我想让他拿第一名。”

该档歌手综艺两年一届,是音乐综艺的天花板,有着非常严格的打分体系,参加的一般都是想翻红的老歌手和一些新生代的天赋玩家,倒真的很适合陶权这种嗓子怪物。

霍湘转眼,陶权就在他身边,啃着一截猪肘,有滋有味,相当安分。

他们一起吃过很多次饭,他知道这种安分不属于陶权,可能是想表现得听话一些,让他给一个肯定的答复。

霍湘静下心,忽略冒着滋滋油声的爆炒猪肝,认真考虑晴姐的提议。

他喜欢陶权的歌声,每次听到都会让他陷进沉寂两年享受的安宁,也会使他感受到不曾经历过的情绪高峰。

他觉得这份美好的魔力应当让全世界看到。

曾经的卫天城也是这么想他的,反复说一定要把他的歌声献给世界。

可卫天城没问过他愿不愿意把歌声唱给世界。

他不是卫天城,不会替任何人做决定。

“陶权,”

霍湘严肃地唤道,“你喜欢唱歌吗?想让大家都听到你的歌声吗?”

——我喜欢的是你。

陶权差点就这么说了。

他从未听过霍湘用这种语气讲话,真诚之余又无比肃穆,听得他紧张。

他放下没吃完的肘子,灌下一口茶润嗓,正经话语搭配正经表情:“喜欢啊,特别特别喜欢,也想更多人听到。”

他当然喜欢音乐了,早在他什么都没意识到的时候,音乐就把他的人生献给了霍湘。

霍湘舒了一口气:“行,”

随后不容置疑地说:“那小霍就帮你拿下这个冠军。”

晴姐和桃花同时舒展容颜,她们实在太久没见过霍湘的这个狂傲的眼神了。

桃花举起茶杯,“太好了,快喝一个喝一个。”

碰杯不绝于耳,众人以茶代酒喝下,霍湘和陶权的视线短暂地交汇了几秒。

这时晴姐噢了一声,“差点忘了,你要的东西。”

说着从包里拿出一封信函,“纪总亲自派人送来的,话说啥事儿啊,你以前从来不主动联系高层的哦。”

一般晴姐这么问下去肯定要大小声,霍湘赶忙找了块猪肘塞进嘴里,一旁的陶权非常默契地岔开话题:“那晴姐,专辑剩下的歌谁写,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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