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看见阮知秋身旁的时瑜时,眼睛顿时亮了。
“哎呀,小鱼也回来了。”
老太太上前几步握住时瑜的手,“你这孩子怎么还是这么瘦啊?”
老太太用脚尖点了点阮知秋,“知秋,你是不是没个他饭吃呀。”
阮知秋佯装生气地撇撇嘴,“怎么没给,给了他也不肯吃,家里的猫都比他吃的多。”
时瑜尬笑着打着哈哈,扶着苏清秀进了家门。
家里的陈设几乎没有改变,除了换了几件大件家具外,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
“你们俩的房间都已经收拾好了。”
苏清秀抬手指了指二楼,房间的门微微敞着,露出一道微光。
时瑜眼眶有些发热,倒是阮知秋一脸无所谓,从包里掏出两个红本本,亮到苏清秀的面前,“外婆,我们结婚了,按理来说应该睡一个房。”
苏清秀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个欣慰又灿烂的笑容来,笑的眼尾布着一道道褶皱。
“好,好。”
晚上,苏清秀做了一大桌子菜,时瑜每样菜尝了一口,心头一暖。
即使六年没有回过家,苏清秀依然记得时瑜的口味。
“小鱼,你多吃一点。”
苏清秀一个劲给时瑜夹菜,很快时瑜的碗里堆成了一座小山。
时瑜有些招架不住,朝阮知秋使了个眼色,希望他能帮忙分担一点“火力”
。
可谁知阮知秋就像是没看到一样,憋着笑埋头苦吃。
时瑜气结,在饭桌下面狠狠地踹了阮知秋一脚。
阮知秋吓了一跳,嘴里的排骨掉了出去,又被他眼疾手快地夹了回来。
他腾出一只手伸到桌下,捉住了时瑜的小腿,然后一使劲搬到自己腿上。
时瑜一愣,脸上“噌”
的一下红了,他动了动腿,可是阮知秋握得很紧,甚至上半身直接压了上去,时瑜瞪了他一眼,可是实在没什么威慑力。
阮知秋眉眼含笑,顺手给时瑜夹了一块排骨。
“快吃。”
排骨是时瑜最喜欢的糖醋味,苏清秀记得时瑜的喜好,特意选了小块直排。
时瑜咬了一小口,排骨被炖的软糯,滋味也恰到好处。
时瑜的眼睛亮了几分,阮知秋精准地捕捉到了,眼疾手快地给时瑜又加了几块。
“够了够了!”
时瑜护着自己的碗,一个劲往阮知秋另一边躲,但奈何一条腿还在阮知秋身上,一时间时瑜以一种非常别扭的姿势卡在椅子上。
苏清秀还在饭桌上坐着,时瑜不敢有大动作,只能装成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是心里早就把阮知秋骂了无数遍了。
苏清秀笑着在他们两个人的碗边,一人敲了一下,“别闹了,快吃饭。”
饭后,阮知秋帮苏清秀收拾好厨房,转身去二楼找时瑜。
时瑜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翻出来画板和笔刷,零零散散地摆在一旁,泛着一股陈旧的气息。
“你在哪找到的?”
阮知秋蹲下来帮时瑜一起洗笔刷,干涸的颜料融进水里,原本清澈的水慢慢地变成了五颜六色的浑浊,阮知秋漫不经心地搅着水。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苏越很幸运。也许是因为名字中有越的关系,他穿越了。更幸运的是,他穿越成了十万份。有些甚至穿越到了同一个世界当中。苏越主角反派配角都是我,你敢信但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十万个苏越们,又穿越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