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775章(第1页)

用她妈妈的话说,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让对方知道,如果被拒绝那就把这份喜欢抛掉,下一个更好。

她成功将沈博宇拿下,带他见了家里人,

预料中的没有反对,她二十六岁那边成功把自己嫁出去,她看到老爸居然眼睛红红的。

她从小到大没见爸爸哭过,她结婚是一次,妈妈生病住院一次,第三次就是她生儿子时,他爸眼眶红了。

沈博宇从上次受伤就从维和部队退下来,在国内没那么乱。

她这一辈子过得很顺遂,因为有那么多疼爱她的人为她保驾护航。

她想,她下辈子还想继续做爸妈的女儿,做哥哥们最疼爱的小妹,她还想找到沈博宇,再嫁他一次。

因为他真的是很好很好很好的人。

番外大哥吴向东

我是吴向东,家里的老大,在三年大饥荒的年代,家里都穷得吃不上饭,那时候后山是公家的,可他不能眼看着家里人饿死,他要进山给家里人填饱肚子。

当年跟村里一个猎户学过几招,据说当年猎户的祖上有人当过镖师,所以功夫还不错。

他凭着三脚猫的功夫去了后山。

或许是他运气还不错,所以,第一次进山居然掏回来一窝兔子,兔崽子都抓了三只。

这些兔崽子肯定是没办法在家里养,毕竟公家不允许,真要养了怕是要被抓起来。

可这么小点的兔崽子放了又可惜,就干脆在山里找了个夹道,被两块大石头夹出来的洞,洞不大,只能容纳一个人,他就干脆在山里编了个笼子,将三只兔崽子养起来,临走前给放进去不少的草。

此后他每天都进山,兔子这东西能吃,关键是它长得快,他经常进山,可运气也没那么好,十天半个月才能抓一只兔子或者一只野鸡,不过能给全家打打牙祭也不错。

三只兔子长大被他卖了两只,剩下一只分出一半给大伯家送去,正好碰到村里有征兵的名额。

原本该是大伯家大哥去的,最后大伯咬牙把名额给了他。

他可是被全家寄予厚望的,所以他进了部队一心想着立功,只有立功才能往上爬,才能拿到出任务的津贴。

家里穷,需要他的接济。

从小兵到班长,再到连长,他走了整整十年。

当然工资跟津贴也跟着翻了倍。

除了每个月往家里寄的钱,他自己手里也存下一笔,部队里领导找他谈话,开始催结婚的事。

他一直没往那方面想过,不过他二十六岁的大男人,也该娶媳妇儿了。

不等部队安排他在一次任务中受伤住院,认识了现在的妻子。

妻子家世很好,他觉得自己配不上,想过放弃,可最终没抵住心里的喜欢。

好在妻子对他也是有些好感的,他才鼓起勇气去了魏家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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