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霜一边吃着烤串,一边和他聊东聊西。
“想不到,你一个背着爱马仕的,竟然会喜欢吃路边摊。”
沈青霜瞥了眼被自己扔在一旁空位上的手提包,随口道:“那又怎样?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包。”
“也是。”
小狼狗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看向沈青霜的目光越发充满深意和兴致。
吃完宵夜,小狼狗主动去付了钱。
“时间有点晚了,要不要找个地方休息?”
沈青霜看了他一眼,一时没说话。
她混迹酒吧这么多年,自然知道他话里的深意。
青年男女,遇到看对眼的,来场露水情缘也是常有的事。
你情我愿,各取所需。
只是……
沈青霜的脑海里有些不受控制的浮现了那双眼睛。
说到底,她目前经历过的男人也就只有他一个。
曾经的她因为心里有他,拒绝了很多其他的男人。
可现在……她不想了。
世界上优秀的男人那么多,她应该多去体会一下才是。
不然怎么知道别的会不会更好?
就比如眼前这位。
身材样貌都很不错,就是不知道那方面……
沈青霜忽然感觉喉咙有些发干,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
随后,她笑了笑:“可以啊,你定。”
小狼狗神色顿时一喜,“我知道附近有家酒店很不错,我们去哪儿吧?”
沈青霜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都行。”
两人一同上了车,没过一会就在酒店门口停了下来。
“你先去里面等我一下,我去停个车就上来。”
沈青霜点了点头,目送他离开,随后便自己进了酒店。
可还没等她走出几步路,就从身后冒出一道身影一把拽住她的手腕,将她往门外拉。
沈青霜下意识地就想呼叫出声,可瞥见她熟悉冷冽的侧脸时,却选择了闭嘴。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