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事了,江弦这才来得及和身边这位大哥打声招呼。
“这位同志是?”
“你好,我叫王卫国。”
“卫国同志,我是江弦。”
“你就是江弦?”
王卫国一阵意外,“你的作品我全都看过,爱不释手。”
“谢谢、谢谢。”
江弦没听说过什么王卫国,很客气的从怀里掏出支烟递去,“卫国同志,是来《当代》改作品?”
“侥幸过了篇稿子。”
“叫什么名字?表以后我拜读拜读。”
“拜读不敢,拙作一篇,叫‘惊心动魄的一幕’。”
“嗯?”
江弦耳朵一动,很快抬起头,看向这个圆盘脸的陕北汉子、文坛的亡命之徒、中国文学的殉道者、大地的儿子、牛马般的写作、自杀式的勤奋、黄土高原上孤独而隐忍的硬汉——
路遥。
另一边,王扶捧着稿子回到办公室,戴上老花镜,捧着切糕一样厚的稿子。
一行行往下扫。
“芙蓉镇?”
与原作不同的是,江弦在修改中,弱化了《芙蓉镇》中他极讨厌的时事风云,转而加强对无耻人性扭曲的痛陈批驳,添加的角色“窦宝莹”
正是充当这样的作用。
《芙蓉镇》写了整整19万字,王扶花了差不多8个小时才读完。
这算是慢的,找出好稿子是编辑的工作,所以老编辑们都掌握着一定的阅读技巧。
王扶平时阅稿有个习惯,就是用一根笔的笔尖,引着自己往下读,这样能更好的集中注意力,并提升阅读度。
但在阅读江弦这篇《芙蓉镇》的时候,王扶完全不需要这样的辅助,她深深被其中每个字所吸引,整个人都沉浸于故事当中。
“还好从《当代》抢回来了!”
王扶一阵后怕,她险些就因为刘茵的掺和,错过一篇绝佳的稿子。
“这个刘茵,一定要找秦兆阳去告她一状!”
让王扶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部小说的章节结构,相当独特,类似于《水浒》和《红楼》的荣国府,总共四章,四章写四个时代,一章七节,一节一个人物。
没错,这部小说是以人物为框架,生旦净丑、花头黑头,轮番出现,粉墨登场。
每个人在时代中的扮相与遭遇,以这种形式呈现于眼前。
“哪怕是主流文学,江作家的作品也与其他人充斥着不同啊。”
“求新、先锋,这倒也是他的风格。”
“京城真是出了个不得了的人物”
王扶感叹几句,提起笔,稍作思索,随后写下句审稿意见:
[一曲严峻的乡村之歌,深刻反应了现实与人性。
]
从1981年算起,穿越到英国已经十年了。开始以为能利用重生优势先知先觉,三十岁以前实现财务自由。结果十一岁生日当天,脑海里叮的一声万界杂货铺已开启,请店主接受第一个任务。看来,一个全新的未来开始了...
清宫答应最新章节列小说清宫答应尤妮丝著清宫答应全文阅读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管吃管住还有专人伺候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没有一丈红也没有嚣张的宠妃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可以享受年薪三十两的高薪...
不是特种兵文!是军旅生活文!标签莫名其妙的创业失败,散尽家财的叶飞无力救治病重的双亲,只能眼睁睁看着父母离世!一场意外,将叶飞送回二十年前,入伍前两个月。看着双亲的音容样貌,叶飞欣喜之余在心中暗下决定!这一次,他要留在部队,出人头地!多年后,叶飞对着全世界的记者,说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勿谓言之不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