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74章(第2页)

富贵是几个月以前,周楚澜在路边捡回来的一条流浪狗,中华田园犬。

“快看,梅花。”

李卓曜说。

“哪里?院子里没有种梅花啊?”

“地上。”

李卓曜朝地上那串被富贵踩出的脚印努努下巴。

确实像是一串白梅的样子。

周楚澜扑哧一笑,然后想着,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

他可以做那件,自己想了很久的事。

“你过来。”

他朝着李卓曜说。

“嗯?怎么了?”

正在旁边逗狗玩的李卓曜,闻讯走过来。

周楚澜牵过他的右手,把手里的那枚东西掏出来,是一枚雕刻精细的银戒指。

“苗银的材质,不值什么钱,但是是我做的,上面的雕刻也是,拜托了黎暗教我。”

“你先戴着,以后等我再攒点钱,买一颗你最喜欢的蓝宝石镶上去。

你不是最喜欢矢车菊蓝宝石?就买那种……”

周楚澜把这枚戒指戴在李卓曜的无名指上,然后轻轻地问:“跟我结婚好吗?”

“好。”

李卓曜低头摩挲着这枚戒指,眼里泛着泪花,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枚粗糙的银戒指。

是他之前跟周楚澜去黎暗工作室踩点的那天他做的,莫比乌斯环的开口戒。

“我每天都把它带在身上,一直没找到机会开口。

今天,用上了。”

“我是你的,你也是我的。”

他靠近,为他戴上。

雪越下越大,没一会儿,李卓曜跟周楚澜的头发都被染成了白色,就连眉毛、睫毛上都沾满了雪花,看起来有些滑稽。

他们看着彼此,然后又忍不住大笑。

笑着笑着,又开始哭,彼此含着一双泪眼望着对方。

两人心中都高兴,都幸福,但眼泪偏生要从眼眶中挤出来。

“我们头发白了,眉毛白了,睫毛也白了……”

李卓曜眼里噙着泪,却笑着伸手拍打着周楚澜头发上的落雪。

“几十年以后,我们会真正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头儿……小时候我经常怕长大,怕变老。

但现在我觉得,能跟你一起老去,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在漫天的大雪里面,他踮起脚尖,吻住自己的爱人,过去的事情最近李卓曜其实已经很少想起,但在此刻,在这片温柔又绝色的雪色里,很多回忆突然涌上心头,像一部很长的胶片电影,千曲万折,最终还是幸运地画上了happyendg的句点。

回想起来,在那场灾祸发生之前,他们也只是谈了两年的恋爱。

两年的时间并不长,但足以铸就出一段刻骨铭心,久到记忆的长河中断七年,再次涌动的时候依然可以凭借某种本能,重新再爱一遍,就像,第一次相爱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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