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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同病相怜(第1页)

第十四章

虞婉今日运气好,路过山里一村庄时,赶上村里有人卖土鸡,虞婉立即便买了下来。

她买的时候才现这个时代的银子是真值钱,一两银子能换13oo左右的铜钱,听闻具体数额因地方而异。

而一只三四斤的土鸡,却只需要三四十文钱就可买到。

但即使这样,也很少有人会拿出三四十文钱去买一只鸡吃,除非是有钱的大户人家。

现在市面上流通的,还是铜钱居多,能拿得出银子的,那都是有不俗家底的人。

想着云轻身上随身携带的银两,这里面不仅有碎银还有银元宝,这银元宝可就更值钱了,虞婉都不免有些好奇,云轻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虞婉不会杀鸡,云轻又不方便下地,虞婉总不能让他在马车内杀鸡,便在买鸡的时候,让那卖鸡的老伯帮忙杀了,内脏和鸡颈鸡脖虞婉没要,倒是用盛着盐水的小盆接了鸡血。

云轻失血过多,鸡血旺也是很好的补血食材,若是做好了,血旺也是一道很美味鲜嫩的美食。

临近黄昏,虞婉终于来到千险岭北面的萃城。

不过虞婉并没打算进城,而是在萃城的郊区找了个荒林落脚,他们这些天都露宿荒野,似乎也习惯了。

虞婉和云轻都没有路引,云轻还有一身伤,进城若是被抓住盘问,那可就麻烦了。

虞婉早早拾了柴火,不过这边的柴火不如山林中那么容易拾到,毕竟这附近的居民也多了,好的柴火都被人捡走了,只剩些枯枝落叶,虞婉也只能将就了,多捡些回去便是。

反正有追风陪她一起,追风能帮着运不少。

等虞婉拾完柴火,回去却见云轻已经把火生起,鸡毛也处理得差不多了。

“你怎么下来了?”

虞婉觉得他应该再躺个把月才可下地适当活动。

“无妨,我没用脚走路。”

虞婉也见识过他的本事,并不怀疑他的能为,只是还是有些担心,“虽然你现在的身体好转了很多,但也不可疏忽大意,这段时间才是最难熬的,你可一定要养好身体,才不枉费我下了那么多血本。”

其实她也理解云轻想下地的心情,毕竟都躺了一个多月了,只怕每个细胞都叫嚣着想动起来,所以对于康复的病人来说,将好未好的那段时间是最难熬的。

云轻目光深邃地看着她,轻轻嗯了声,倒有几分郑重,似想说什么,却终究没说出口。

虞婉和他一起将鸡毛处理干净,云轻又用匕将鸡肉切成块,他的刀工很好,不愧是习武之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整只鸡解剖成大小不同的块状。

虞婉看得暗暗叹服,这刀工,去大润杀鱼肯定很赚。

她将鸡肉洗净,留了一小半起来,另外一大半放入陶罐中,加入清水,放在火上煮。

待到水沸,虞婉将上面漂浮的浮沫用大勺舀走。

这个时代农家自己养的鸡多半吃虫子和糟糠,煮出来的浮沫并不多,没一会儿虞婉便清理干净,蒸汽里飘出了鸡肉的鲜香。

虞婉略微一想,加入了小碗灵泉,再抽掉锅底的柴火,只留了一两根木棍慢慢燃烧,慢火熬出来的鸡汤更营养更香。

有了鸡汤,再来两碗大米饭就好了。

虞婉上辈子很少一顿吃两碗饭,对大米饭也并不是很热衷,有时光顾着吃菜就能吃饱。

穿越到这个世界后,才明白上辈子过着什么样的幸福生活,在这里吃一碗大米饭都是一种奢侈。

一来大荣的京城及其周边都不盛产粳米,二来这个时代的粮食产量是真的很低很低,这样一来,想要吃一顿喷香的白米饭都好似成了一种奢侈。

侯府的田产也不算少了,每年也会在自己的田庄种一些大米,但这些大米产量也仅仅只够侯府自己吃,而且下人基本没资格吃上,都是为主人准备的。

她取了些粳米出来,今晚准备吃点干饭。

这些天她吃的几乎都是粥,一来她空间里绝大部分都是小米,二来这没有电饭煲,她怕自己浪费大米。

不过现在已经走出了千险岭,至少已经去了一半的路程,听闻这边地广人稀,只要能找到落脚地,她便不用再害怕以后没东西吃。

不过在做饭之前,虞婉还是问了句:“云轻,你会做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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