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 13 章(第2页)

说他当时就为了跟他女朋友求婚,在公司里累死累活的加了好几个月的班,才终于攒够了钱,背着他女朋友,偷偷摸摸的冲到商场里。

用他那攒了好几个月的薪水,全款拿下了这一对,她喜欢了好几年的戒指。

“那时候,她还骂我浪费。”

“说婚礼要用钱的地方太多,结婚的时候我要是再这样,她就不嫁给我了,要跟我分手。”

“结果……”

还没等结婚呢。

求婚刚成功的第二天,他就在上班的途中,莫名其妙的被送到这里来了。

庄文铖站在原地,看着眼前的这一枚戒指。

虽说此时此刻他所面对着的,也不过就只是一个话都没说过两句的陌生人的遗物。

可只要稍微回忆一下,当时在食堂里对方对着身旁的那些玩家,说出这些话时的那一个画面跟表情。

庄文铖这心里就依然还是避免不了的有些难受。

*

“既然这个戒指是之前那个社畜的,那现如今它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

“就说明是她在搞死了那个社畜以后,又将这个戒指绑到了自己项链上?”

毕竟这条项链看起来还是挺显眼的,打从进来以后,看见那位护士小姐的第一天起,庄文铖就见她一直挂在脖子上。

庄文铖说着还站在原地,自言自语的般拎着那条项链,在他自己眼前的来回晃了晃。

本以为这种事,除了那位护士小姐本人以外,应该不论如何也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知道。

却不想走廊里,庄文铖看着眼前那一条摇来摇去的银质项链。

话音都还没落地,江月白那边就直接斩钉截铁的回了他一句。

“不是。”

“那枚戒指,还有那条项链,应该都不是从一开始就属于她的。”

“啊?”

“为,为什么啊,白哥?”

庄文铖看着眼前的江月白,一脸不可置信的对人说着。

难不成就在刚刚那么短的时间内,他全程跟人寸步不离的站在一起,都还能看漏什么信息?!

想到这里,庄文铖看着眼前的项链,忍不住一脸懵逼的咽了口唾沫。

毕竟自打之前,他在食堂里和那个大光头据理力争,抢了那么久的红烧肉,却没看出来任何不对的地方。

还连带着,要不是多亏了他白哥在一旁提醒,就差一点直接吃了人肉的那一刻起。

庄文铖就对他和他白哥之间的眼力差距,产生了一种极为深刻的自我认知。

搞得他在这之后,只要一碰到这种情况,就会本能的开始是不是自己又再一次的反应迟钝,看漏了什么。

毕竟当初食堂里,那碗肉汤洒在地上的时候,正正好好就洒在他的脚边。

就算不说第一天,他几乎只差一点就直接把它吃进独自里这一回事。

只光说那过于震撼人心的画面。

就已经足够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不小的阴影了。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重来1976

重来1976

恍然间,又回到了那个山崩地裂巨星陨落,却又百废待兴的年代。用一泡大尿宣告重生归来。我是白客,我回来了。...

锦鲤穿书我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

锦鲤穿书我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

姜素素一朝穿书,居然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大冤种的在下场已经够惨了,她比大冤种更惨!好在她锦鲤附身,凡事都能遇难成祥,扭转乾坤!渣男贱女虐起来啊,日子好起来。各种生意做起来啊,财富滚滚来。一路从草根逆袭成名门千金?有钱有颜又有势。大冤种一路上也帮了不少忙,也算患难夫妻了,要么就生个崽耍耍呗?夫人,要双胞胎还是三胞胎?儿子还是女儿?为夫马上脱衣沐浴,做好准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