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城,这座繁华的城镇中,人来人往,喧嚣不已。
城中心的一家客栈,古朴典雅,是过往旅人歇脚的好地方。
此刻,客栈内的一角,一名青年侠士独自坐着,他便是林云。
林云身穿一袭青衫,剑眉星目,气质不凡。
他点了几样小菜,正欲品尝,忽见一名锦衣华服的英俊公子步入客栈。
那公子手持一把精致的扇子,步履轻盈,气度不凡。
他径直走到林云的桌子旁,微笑着坐下。
“嘿,这位少侠,早上出门忘记带钱袋了,能请我吃顿酒吗?”
公子开口说道,声音清朗悦耳。
林云闻言一愣,他打量了眼前这公子一眼,见其衣着华丽,举止优雅,不似骗吃骗喝之辈。
于是,他点了点头,说道:“可以,一顿酒而已,想吃什么再叫小二上,我请了。”
公子闻言大喜,拱手道:“多谢公子,一看公子就是仗义之人。
在下慕容清风,敢问少侠尊姓大名?”
“水灵宗,林云。”
林云淡淡地说道。
“原来是水灵宗的高徒,失敬失敬。”
慕容清风拱手道,脸上露出敬佩之色。
两人寒暄了几句后,林云就让慕容清风开始点菜。
他指着菜单上的醉鹅,说道:“林云兄,此客栈最好吃的,莫过于醉鹅了,一定要尝一尝。”
林云点了点头,正准备点一只,这时候慕容清风喊到:“小二,来三只醉鹅,要大的,再来三坛女儿红。”
林云一愣,这丫不会是跟客栈一伙的吧,一下三只怎么吃的完,不会是来坑我的吧。
不一会儿,香气四溢的醉鹅便端上了桌。
慕容清风见状,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随即毫不客气地开始大快朵颐。
他撸起袖子,一手抓着鹅腿,一手拿着筷子,大口大口地吃着,丝毫不顾形象。
转眼间,一只烧鹅便被他吃得干干净净。
他抹了抹嘴角的油渍,扯下一个大鹅腿递给林云:“愣着干嘛,夹菜阿。”
林云见状,不禁有些哭笑不得,看来慕容清风是单纯的能吃。
他夹起一块鹅肉放入口中,顿时只觉肉质鲜嫩,香气扑鼻,确实是美味佳肴。
而慕容清风则已经迫不及待地提起酒坛,豪爽地说道:“多谢林云兄的款待,我先干为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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