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天穿得随意,只白衬衫配黑西裤,脚上是一双棕色皮鞋,特简单的款式却被他穿得很有气质。
有点像19世纪英国某些贵族精心培养出来的绅士,举手投降间都是优雅从容。
仔细看才发现,衬衫是Brioni的,西裤是Kiton的。
领口的纽扣解开两颗露出小截冷白的肤色,衣袖随意地翻折两圈,左手手腕上戴了一块六位数的江诗丹顿。
都说挑男人得挑先一个男人的品味,顾欢觉得眼前这男人品味就挺不错。
至少不像那种只考虑一个“贵”
,丝毫不考虑自己戴着像不像傻逼的人。
顾欢对许默迟到的事儿还耿耿于怀,点餐时故意说了句随意,许默听完短暂顿了半秒,招呼服务员,客气温和地指着菜单点了几道菜。
点的全是招牌菜,既不踩雷也不需要格外费心思。
顾欢撇撇嘴,端起侍者刚泡好的碧螺春喝了一口。
菜一道道上桌,终于进入今天的正题。
“听说你高三物理保送到t大,硕博在MIT攻读金融专业?”
许默提起茶壶给顾欢添了道水,轻描淡写承认:“有这回事。”
顾欢:“我学新闻的。”
许默:“介绍人提前介绍过你的信息。”
意思是您甭再聊些基础信息,他早就知道了。
顾欢瘪了瘪嘴,果断换话题:“老实说,我对今天的相亲不感兴趣,不过是走个过场。
你呢?”
许默无动于衷:“你期望我说什么?”
顾欢不信邪:“你就没个什么喜欢的人或者象征性地反抗一下长辈这种过时的相亲模式?”
许默似是被顾欢的坦荡逗笑,他勾动唇角,嗓音说不出的温柔:“过不过时的我不予置评,我还蛮喜欢你的个性。”
这话说得就有点意思了啊。
到底是真喜欢还是刻意恭维?
顾欢对许默来了几分兴致,没了最初的不耐烦,饭桌上时不时打探一两句许默的现状。
许默全程礼貌回应,可每次都点到为止,从不肯往下深聊下去。
顾欢问了三巡,也算是明白许默的戒备心很重,不肯轻易将自己剖析示人。
看起来就挺有心机,玩不过他。
无论怎么问都无法剥开许默这张平静面皮,看见他最真实的情-->>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