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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我们代表了华语乐坛(第4页)

不就是他用脚把篮球踢进篮筐了吗,多大点事。

“怎么,周杰纶又找你打球了吗?”

华纳办公大楼,录音棚休息室内。

眼看着周易挂断了电话,脖子上挂着监听耳机的孙燕姿坐在椅子上转过身来,看着提笔记下了篮球场位置的他开口好奇道。

“嗯,那小子消息还挺灵通。

一起去吗,正好也好久没见了。”

“我又不会打篮球,去干嘛,当啦啦队吗?”

说是这么说,但孙燕姿身体还是很诚实地从椅子上站起身了。

毕竟待在录音棚里待久了也不行,她也想出去透透气。

闻言的周易不置可否道:“那正好啊,给我当个端茶送水的啦啦队。”

“得了吧你,就你那几下三脚猫的篮球技术,我还给你当啦啦队。”

摘下耳机的孙燕姿直接笑出声:“你也就足球厉害而已,篮球,你打的和周杰纶也大差不差。

“我现在甚至怀疑周杰纶之所以会这么喜欢找你打球,纯粹是因为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跟他水平差不多的人,不用被虐了。”

作为曾看过周杰纶与周易在篮球场上那堪称卧龙凤雏一般表现的人,孙燕姿至今都不愿去回想那几段完全可以说是无聊至极的斗牛比拼。

而且相比于偶尔还会花里胡哨的周杰纶而言,周易就是一个飘忽在三分线外的纯射手,球到手就是三分定投。

球场格言就是别管进不进,姿势一定要帅。

真·用脚踢都比用手投投的准。

“废话,我又没怎么打过篮球,也就高中的时候在班上看我身高比较高,被人叫过去凑队过。”

对于孙燕姿的看法,周易表示十分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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