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初雨哪有时间生你的闲气,这些天她忙的很,做了一件你怎么也想不到的大事。”
明兰埋怨地瞪了他一眼,便把宋初雨怎么准备茶话会的过程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
“初雨自己就会做各式精美的糕点,我都没见过,而且特别好吃。
她懂的也特别特别多,真的是见多识广,就好像没有她不懂的事,而且她说话也幽默风趣,你都没见那些太太们和她说话有多开心,有多喜欢她……”
明兰说着,脸上满是骄傲,与有荣焉啊。
这是她的儿媳妇啊!
那些太太们简直要羡慕死她了,她明兰就没有这么风光过。
沈锦华听的也是惊讶连连,心里一阵阵触动,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破土而出。
宋初雨和周萍萍完全是不一样的女子。
一个独立能干,大方端庄,一个娇柔脆弱,就如菟丝花,不能离了男人。
他当然喜欢周萍萍这样的姑娘,能让他的大男人心里得到极大的满足。
可是,当身边出现了宋初雨这样优秀漂亮的女人后,当她属于自己,能给自己带来荣光时,沈锦华又觉得宋初雨这样的女人才适合娶回家。
若是古代,宋初雨就是可以做当家主母的女子,周萍萍只能当妾,在后宅伺候男人。
沈锦华甚至在想,要是现在还像旧社会多好。
能有此一妻一妾,他此生圆满了。
可他也知道,这完全是奢望。
“怎么样?初雨很优秀吧?”
明兰说完,又问沈锦华。
“嗯。”
沈锦华闷闷地应了声。
明兰仔细观察他的神态,现他对宋初雨的态度已经改变了,没有了一开始的排斥,甚至还有些在意,甚至喜欢。
对此,明兰一点都不意外。
像宋初雨这么漂亮又优秀的女孩子,是个男人怎么可能讨厌她,不喜欢她啊。
“你身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也该出院了,回家之前,你必须要做个决定。
你要是真的爱萍萍,非她不可,那妈就同意你和初雨离婚。
这么好的姑娘,你既然不喜欢,妈也不能一直害人家守活寡。”
明兰以退为进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