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夜萝的福,这次演唱会黄若霓还帮忙带了张曲之三个孩子过来,黎正送的票,不过赵永霆没时间,程蝶衣和赵寒没兴趣,多出来三张就便宜了三个孩子,他们也喜欢音乐,就死皮赖脸的跟了过来。
三个孩子算夜萝最好的朋友了,黄若霓也没有意见,就带了过来,夜萝三首歌都相当出色,韦正纠结了半天,决定把《追光使者》放在开场部分,然后和黎正的合唱茉莉花放在中段舒缓部分,还有一首歌放在中后场,看观众反映程度来用。
“哇,好多人啊。”
哥舒白有点害怕的跟在黄若霓身后,他们的位置在二楼的小隔间里,安全一些,但现在那么多人也是让胆子略小的哥舒白不习惯,而秋色纶和张曲之两个小家伙直接趴到了前面栏杆处,看着下面密密麻麻的观众,不住的惊呼。
“这就是黎正大明星的演唱会吗!
好多人啊,比我们一个学校人都多啊。”
“是啊是啊,好吓人,夜萝要在那么多人面前唱歌吗?是我都不会动了。”
“等下看看,如果她被吓到了,我们一定要拍下来,我可是把我爸爸的大照相机都拿来了。”
秋色路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照相机,有备而来啊。
“随你,当心被她拍。”
这两个孩子胆大,在前面叽叽喳喳。
夜萝在后台做最后准备,这里准备了三个休息室,说明还有另外两位帮唱嘉宾,也不知道是谁,休息室里放置了休息椅和沙发,还有一个转播电视,让他们可以看见。
六点半,演唱会开场,台上猛的炸开烟花,黎正身穿白色燕尾服登场,顿时,铺天盖地的尖叫声炸翻而起,巨大的声浪,仿佛要把整个体育馆也掀翻掉一般!
“风雷涌动,我心狂乱,在这片一望无际的大地之上,如同光芒~~~”
黎正开场就用一首狂傲的歌曲让所有观众兴奋不已,顶尖巨星的光彩惊人的强大,热烈,狂热!
一首终了,观众们却依旧无比兴奋,黎正笑着向四面八方举手、鞠躬“谢谢大家!
谢谢你们来我的演唱会!”
举手投足之间,是满满的自信和风采,让更多人在尖叫挥舞双手,这就是顶尖巨星的威力。
“很开心,也很荣幸来到尚海文化体育馆,和你们,两万五千名,还有更多没有进来和我一起享受这个夜晚的歌迷们在一起,这是我的荣幸,也是我的骄傲,谢谢你们!
我将用我最大热情,最大努力,给你们一个最美好的晚上!”
黎正在台上挥洒自如,看向那边,那边看台就是一片轰动,渐渐,等大家稍微安静了一点,他送上第二首歌,也是自己的成名曲《今夜我与你同在》。
();() 第二首歌开始,就有人来敲门了“赵小姐,韦导让我来叫你。”
第四首就是合唱了,所以夜萝要去后台准备了,她最后整理一下衣服,一切准备就绪,开门走了出去。
工作人员看着走出来的小夜萝,眼里竟然出现了惊艳的表情,急忙带她过去,而韦正看见夜萝过来,周围的人也同时动作停滞了一下。
韦正满眼都是欣赏的表情,同时也在幻想,十年后这个孩子还能保持住的话,会是多么惊才绝艳的人物,不过现在可要忙演唱会,急忙和夜萝再对了一次流程,小家伙没有丝毫紧张的表情,姿态怡然,韦正点点头“第三首歌马上结束,随后你就从这里上去。”
点点头,黎正的第三首歌也结束了,此刻他额头上已经满是汗水,唱歌消耗的体力也不小啊,一抹头发“感谢,感谢。
。
。
那么接下来的这首歌,我会请出我的第一位帮唱嘉宾了,她是谁那?我暂时不会说,大家可以期待一下哦。”
观众们欢呼了这么久,现在也有点气喘,都坐下来,想看是那位嘉宾,不过黎正并没有走开舞台,而音乐声响起的时候,众人都愣了下,好熟悉的曲调啊,这不是国曲之一的茉莉花吗?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里,王承舟酝酿着一桩大事,那就是让古老的中医跨过山海关,走向全世界!...
穿越成败光家产的败家子,一穷二白连饭都吃不上。眼看老婆小姨子就要抵给他人,云泽只得是斗狗友,战狐朋。可好不容易刚将小日子过好,乱世又来临。为在乱世生存,他只好开始积蓄力量。战蛮夷,驱外族,打碎腐朽王朝,创建一个新的盛世。...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死于他的床上。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