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时候不知道唐景汐是不是真的笨。
学过的很简单的知识点,切换出题思路,换一个考法,她就抓瞎了,觉得没学过。
鸡知道,前面加一个山字,就不知道了,不会举一反三。
而《古惑仔》的电影,去年看了到现在有一年有余,她还记得主角的外号叫山鸡哥,甚至还记得演员的名字。
不光是这部电影,只要是她看过的电视剧和电影,就能做到如数家珍般过目不忘。
唐信鸿总叹气说,汐汐该不会继承他们唐家读书不好的基因了吧?
他和弟弟唐智鸣都读书不好,他早早出去打拼,当兵回来白手起家,才有了唐家酒厂。
可妻子景新雨读书很好,那个年代少有的大学生,也不至于如此啊。
“山鸡就是……”
宋青岚习惯性像以前给她讲题那样。
她忽略掉自己的感受,想把这个词的表面含义以及背后的隐喻,讲给她听。
可唐景汐的大眼睛还看着她呢。
圆圆的,澄澈如水的,干净到没有一丝杂质的,轻灵通透。
像婴儿初初睁开眼,望向这个世界的第一眼,玲珑剔透。
如果这是一块玉,那一定是无价之宝。
宋青岚轻轻抿住唇。
她不愿意破坏无价之宝,那会让她觉得有罪,甚至觉得有义务保护这一份如玉如琢的美好。
哪怕是山鸡这样骂人的脏词,听进唐景汐的耳朵里,她的潜意识会想到看过的电影里的角色,而不是去联想山鸡背后侮辱人的隐喻。
她是童话里的公主,在铺天盖地的爱意中长大的明珠瑰宝。
哪识得人间烟火里不堪入目的疮痍呢。
“你还记得,有一年我们过年去寺庙烧香,鸡追着你啄吗?”
宋青岚问她。
望着她的大眼睛,倏地瞪大!
“当然!”
唐景汐激动得,直接跳起来站在了沙发上,用力点头。
那可真是历历在目呀!
安市有一个大年初一去寺庙烧香祈福的习俗。
以往宋青岚没和宋超回老家的时候,景新雨会带他们一起去。
警察同志,如果我说这是一款休闲治愈系游戏,你们信吗?...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而他,想做个修行者,可以御车飞行,享受着众人的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