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歌吟温柔地喊了一句,然后看到小姑娘滑下凳子,冲他跑过来,可能是因为摔疼了屁股,动作还有些不太自然,真的是可爱死了。
温歌吟抱起来青云掂了掂,“感觉重了点,真好,健健康康的呢。”
温歌吟:谁懂,刚刚才撞得哭鼻子,现在又跑过来抱抱。
有点像他对风华阳一样,风华阳不想跟他结婚,但是他依然追求很多年,结婚不是目的,结婚是一种结果,可惜他还没有走到这个结果。
“面包好吃吗?”
温歌吟看了一眼干净的餐盘道,“喜欢的话我明天多做一点,然后你拿来当早餐包怎么样?”
“好!”
青云笑眯了眼睛,“阿吟哥哥做的面包天下第一好吃,阿吟哥哥是天下第一好的哥哥。”
温歌吟被逗笑了,他其实年纪已经算得上是青云的叔叔了,但是叔叔显老,他愿意听哥哥这个称呼。
常谨:阿吟哥哥是天下第一好的哥哥~(阴阳怪气版)
常谨有些受不了,他不是不喜欢小蠢蛋,他只是喜欢逗她玩,这个小蠢蛋真的是小蠢蛋,到底谁是天下第一好的哥哥她根本看不出来!
“晚上给你做冬笋烧肉吃,再蒸个蛋吃。”
温歌吟太满意这个孩子了。
“好耶!
阿吟哥哥,冬笋是什么?从哪里挖出来的呀?”
活了这么多年,青云只在菜市场上看到摊贩摆着卖的笋,还没有亲眼见过长在地里的呢。
“那我们去挖吧,阿谨,去拿个小篮子。”
温歌吟率先走了出去。
常谨能这么办?他只能拿最贵的那个小竹编篮子,恶狠狠地对金光闪闪的篮子骂一句:“有钱了不起啊!”
他要是有钱的话,最起码也会一些才艺,能让姐姐多看一眼,不像现在,只能读读书,写写观后感。
青云又被温歌吟抱到了她跑开的小竹林,这才过去多久,那个老头已经换了一副世外高人的打扮,倒有点道家仙师的感觉。
只可惜,他正拿着一把枪在瞄天上飞的那群鸟,又看到了眼熟的小丫头,他一把就把枪扔了回去,没装弹的枪,起到一个装饰的作用。
“呀,温少爷带大小姐来了。”
王天德很高兴,他喜欢装扮成各种样的人,但是大家都不理解,只有温歌吟尊重他,其余人只会无视他。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穿成反派儿子的亲女儿?请大家收藏:()穿成反派儿子的亲女儿?更新度。
无视他还不如觉得他有病,起码觉得他有病还为他短暂地思考了一下。
他是个五十来岁的老人,但他觉得他身体还很硬朗,打了那么多年仗,卸甲归田做些喜欢的事情又有什么问题呢?
21世纪的中医高材生,实验室失火,一睁眼就成了古代乡下的村妇。嫁过了人不说,还被迫再嫁冲喜家里一亩三分地,凶悍婶婶不还公婆偏心,前婆婆吃人不吐骨头,全家上下她来养极品亲戚一个接一个,前号主还人品...
姜素素一朝穿书,居然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大冤种的在下场已经够惨了,她比大冤种更惨!好在她锦鲤附身,凡事都能遇难成祥,扭转乾坤!渣男贱女虐起来啊,日子好起来。各种生意做起来啊,财富滚滚来。一路从草根逆袭成名门千金?有钱有颜又有势。大冤种一路上也帮了不少忙,也算患难夫妻了,要么就生个崽耍耍呗?夫人,要双胞胎还是三胞胎?儿子还是女儿?为夫马上脱衣沐浴,做好准备...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适合做成巫器。血族的蝠翼,薄如蝉翼,适合做成巫器。邪神的祭坛,浸满鲜血,适合做成巫器。星巫师鲁道夫,悄然行走在月夜中,他的手指划过名单,一项项搜集着他心爱的使徒遗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诡异星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