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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偷抢典(第1页)

“钱!”

赵义言简意赅。

“你有没有足够的钱买迷药、买酒肉?”

随着这句话一出,房间内陷入死寂静。

没钱,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钱是英雄胆,英雄如秦叔宝,没钱也会被店小二刁难到卖马。

游击班是附属于八路军的抗日队伍,继承了八路军的特点,清苦。

崔庆才是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懒散性子,当月饷银当月花,一分不会带回家,更不用奢望他会存下钱。

“要不…我去找村头李寡妇借?”

崔庆才心里估忖,要是自己以后随叫随到,李寡妇应该会借钱。

“一個排的伪军,三十多人,得买多少酒肉?一个寡妇就算肯借,她能拿出来多少?”

孙麻子摇头。

“想要来钱快,要么偷,要么抢,要么去典当,你身上有啥贵重物件?”

“这……”

崔庆才犹豫,浑身上下除了这件衣裳,就是配枪最值钱,再要不当枪…

“我有。”

顺子再度出声。

“你有?”

孙麻子斜了一眼,嗤笑一声,算是扳平了昨天抬门板那一回。

“你有啥?你见过金子什么样吗?知道啥叫金银细软吗?”

顺子瞪着眼,“我有法子!”

崔庆才最先把眼神递过去。

“抢侦缉队队长。”

孙麻子嘴唇蠕动两下,驳斥的话没说出口。

狗日的顺子,还真让他想出来个好法。

侦缉队队员大部分都在家里养伤,没伤的也给自己硬造出伤。

两个小心腹一死,只有侦缉队长一个人待在阵子里。

绑了他的可行性确实不低。

侦缉队长这个位子的油水足,弄点钱出来置办酒席不是问题。

赵义心中想过,这个方法确实可行,最后一个问题解决,计划全程打通。

“麻子和崔庆才,去绑侦缉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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